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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赤政发[】2,007?]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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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 赤峰?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于200【7年3?月29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峰市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四月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秩序创造和谐、【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明确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行政执法职!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工商、公》安、:交通、文化》、民族事务、民政】等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
元宝山区城!市规划区《管理:按其现行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条 城市管理实!行市统?一领导?、市辖区全面负【责、有关城市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具体管理、—密切:配,合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全面参与的综合体制!
市政府成】立城市综《合管理专门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组》织、指挥、监督市】辖区城市管理工作市!建设、规划、卫生】、环:保、公安《、交通、工》商,、民族事务、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在】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市辖区政府城】市管理工作》部署实施联合执法】、集中?执法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依法做好有关城市!管,理工:作,
? 市辖?区,人,民政府是《城市管理的主体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市辖区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协调和指导】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在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辖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部!署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处私:搭乱建?、损害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在: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具体负责本社】区,和住宅小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 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和赔偿损失
】
,第四条 城》市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 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必须全额上》缴财政;禁止以【罚没收入款项—抵顶:城市管理经费
【
第五条 有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住宿、餐】饮、洗浴、美容美】发、网吧、》歌舞厅、超市—、零售报《刊,、殡葬用品经—。营、各类加工作业门!市、废旧物》品收购、洗修车、停!车场等?经营:性服务行业的设立实!施联合会审制度
】
:。 (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立?面及使用功》能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此负责规—划审查;
【 (二?)无:给排水设施等相关】开设条件的场所【、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用于?开设住宿、餐饮、洗!浴、美容美发、【。洗修车、各类加工】作业门市等》经,营场所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此:负责市容审查;【
,
(三)公安】、交通、文化—、卫生、环》保、民政、》民族事务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关行】业的许可《、审查;
【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第六《条 建立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制度》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落实有关执》法人员?的城市?管,理,监察责任实行包【区划片及定》人、:定路段、定责—任,、,定奖惩的包街—路日常巡查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七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市辖—区人民政府》负,责一般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初审】和,报批:工作:
,
市辖区—规划管?理,分局具体《负责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及行为
第】八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挖砂、采《石、取土、堆填【废渣、垃圾》、围:填水面以及从事【其他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第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批—。准文件无效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拆除违法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由市辖区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私】搭乱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三以下的罚款;!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责令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可强制执行拆【除的费用由违反规划!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
: (一)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地:性质、用地》位,置或用地界》限的工程;
—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设施及》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立面的工程;
! (三)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位置、高度、!层数、?面积、立面和—使用功能以及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要【求进行建设的工程】;
(—四,)违反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临!时用地上修建—。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
,
(五)按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建设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设施使用期限已【满未办理延期使【用审批手续》或未经批《准延期使用逾—期不拆除的工程;】。
《(六)?其他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
1、占压道!路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的工—程,;
2、占压!道路建?筑退离地《带的工程;
—
3、影响【主次:干道:、,铁,路两侧、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城市出【入口地?带,等城市?景,观的工程;
!4、危害城市—安全:堵塞:消防通道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的工程】;
5、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工—程,;
《 6、?影响:他,人合法建筑物—。安全:或,严重影响他人合法】建筑:物使用的《工程;
【7、在城区主干道】路两侧建筑物上擅自!扒门改窗严重—影响街路景观的工】程;
8、其!他,妨碍城市发展、影】响,城市功能协调和城市!规划实?。施的工?程
?第十一条 凡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化街区【应当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确?需拆迁、《改变建筑结构、立面!以,及从:事影响建筑》环,境活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13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二?条 对毁坏城市市】容景观、污染城市】环境、危害公—共秩序的临时—建筑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责令拆?除和赔?偿
第三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市辖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实施“周末大扫【除”制度做好—本单位工作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 在市区】临街主次《干,道两侧、《铁路道口《不得:。设置废旧物品—回收:、洗:车、机动车》修理等经营场所已经!设,置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取缔:或动员搬迁》
第十六条 户】外广:。告、标识的市—容性审查《由市直有关执法【机关统一《管理;牌匾的市容】。。性审查由市》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未经同》意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标牌、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城建监察组【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重建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10元?罚款;
—。 (二)随》意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1!、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立面、电】线,杆、路灯杆、人行道!、候车亭等市政【公用设?施表面及各种—树木:上涂写、刻》画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恶意涂改】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 2、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利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电线杆、【路灯杆、广场、人行!道,、候:车亭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各种树木张贴、张!挂宣传条幅》、彩旗等宣传品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在政》府规定的《街道临街建筑物阳台!和窗外、门前—。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给予警告根—据情节?轻重可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污水】、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给予警告根!据危害后果及情【节,轻,重可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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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浮土、!积,雪、垃圾等》清扫保洁义务或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给予警告《根据危害后果及情节!轻重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做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做,遮挡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清理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施工场地的》废水和泥浆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堵塞城【市,排水管道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清【理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施工场地停—工期间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八《)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5—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违!反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重!建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 :(一:)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影响市容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二)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对环境卫生】设施拆?迁的属于经营行为】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属!于非:。经营行为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市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根据恢复原状的【状况及危害后果的】轻重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不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规:划场:地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车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规定!。摆放所需费用—由车辆所有人、【。使用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市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市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除按造价—1-5倍给予赔偿】外由市辖区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未:经,市辖区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从,。事经营的《由市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清【。退消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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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无固定门店—而擅自挤《街占:。道或:在街:道及居民区随意摆】摊,设点或者走街串【巷从事流动经营活动!的,;
:
(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擅自改变登记—注册的经营场所【而在:临街主?次干:道两侧摆放商品、从!事店外经《营的;
(三!),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擅自!。悬挂、张贴户外广告!或在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禁止发》布,印刷品广告》的场所、区》域发:布、散发印》刷品:。广告:的;
(四)!擅自在街路》两侧搭建彩虹门、】演出台、《展示台等宣传设【施;:禁止在各类广—场随意停《车或进行商业—。宣传活动
第【。二十七?条 市辖《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便民、卫生、有【序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设置和管理各类】便,民市:场(含早、夜市场】)沿街沿路的便民市!场由:。。市辖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住宅】小,区、城中村的—便民市场《由街道办事处或【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开设早、夜市场的】应,当明确早、夜市场的!开,闭时间和市场区【域范围禁止场外【经营、越界》。经营和占《道经营
《
第二?十八条? ,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沿路—单位及个人的“【。门前三包”》工作由市《辖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爱卫会办公—室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和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在市辖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爱:。卫会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住宅小区、【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内》单位及?个人“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实施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下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
【
:。 ,。(一)?划分:社区管理责任区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
(二)—落实除害灭》病、维护环境卫生】的具体措《施;
》。 (三)配合市【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休!闲活动场所》、公:厕和垃圾转运站、】垃圾箱等基础设施】;,
? (四)协调—责任单位清》理辖区内《街路、住宅》小区和?公共活动场》所的生活垃圾;
】
: (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定专门》环卫工人负责卫生】保洁做到卫生有人】清扫、垃圾有人收】集、污水定点倾倒、!公厕定人看》护不留卫生》死角:;
:
, (?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督促集贸—市场的?举办方做好市场内】卫,生设施?配备、摊位设置、商!品分类、市场内外环!境,保洁、垃圾清运、车!辆进出停放及停车】场管理等《工作
集贸市!场内营业用房的【经营字号、门头牌匾!、,广告和?市场内的标识—牌应当统一标准、统!一制作、统一设置集!贸市:场内应?。当建有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公:共厕:所,和,密,闭的垃圾收》。集设施或转运点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扫保【洁,人员
《第四章? 园林绿《化管理
》第三十条 市辖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水利、?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绿化工【作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市辖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下列》。城市绿地管理实【行专人养护、—。分工:负责
《。 (一《)向公众开》放的各类公》园(:含综合性《公园、动植物园、游!乐公园、郊野公园】、风景名胜公—园、森林《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等)、】小游园、《陵园、滨河绿地和】。行道绿化带等—。供游人游览、休【闲的公共《绿地由市《。。辖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等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管理;
! ,(,三)居民住宅区、庭!院和:屋,顶等居?住区绿地由业—主大会?。或,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
(四【)用于隔离、卫生、!安全、水土保持、护!堤、护?岸、护路等防护【绿地由市《辖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五,。),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地被植物、!花卉、种子等—的生产绿地由市辖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六!)位于城郊依托【自,然地貌、美化和【改善城市环境的风】景林地由市辖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对?擅自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市辖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市辖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四条 市辖—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下列《损害城?。市,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
(一)剥、】削树:皮和挖树根;
【
(二)利用】树木搭棚、》架,设,线路和拉直钢筋;】
(三—)采摘花《果、攀折树枝;【
(四)在】树,木上刻字、》砸钉和拴系牲畜;
!
(五)损坏草!坪、花坛、绿篱和园!林设:施;
(六)!在城市绿地内倾倒废!物、排放有毒—有害污水、放牧、割!。草、狩?猎、:打鸟、开山采—石、取土、砌灶【野炊、?占地葬?坟、烧香烧纸;
】
(七》)其他损害城—市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五章 城市交通【管理:
:第三十五《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客运《。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摆摊设】点,、经商?、堆物作业等—非交通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市,政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第三十八!条, 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限定畜力车、持【有运输许可》证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的《。行驶:范,围禁止无机动车牌照!的正:三轮摩托车和非【残疾人员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行驶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
?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第—四十条 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车体颜色、标—记、标志、》设施:应当统一符》合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
第六章 】环,境保:护管理
第—四十一条 》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 (二)违反辖区】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
—
?(三)未依法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四十三!条 :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的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0元—以,下罚款
【在城市市区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市:。辖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四十四条【。 在市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
! 违反前《款规定由市辖区人民!政府市容、环保、】卫生、?街道办事处》(乡:镇)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联合?监督管理《。在沿街沿路进行露】天烧烤?的由市辖区》人民政府市容、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在住宅小区—、城中村范围—内进行露天烧烤【的由街道《办事处或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市辖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00!元以下罚款
!(一)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二)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市辖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0元以下《罚款
《 (?。一)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
? (?二)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
(】三)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
: (四)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
第四十!七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市或市辖《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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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违法贮存、堆放【、弃置、倾》倒、排放污染—。物、废弃物的—。由市或市《。辖,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 ,(一)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可以】处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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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含有高、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可以!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向水体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或者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的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在河流、渠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的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五)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的】可以处?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或者进口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职责禁止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对违法执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将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各旗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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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赤峰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5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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