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公共》建筑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措施:审查
】3.1 热源—设计审查
【 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 , : 锅炉《的额:定热效率符合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中表?4,.4.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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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设备参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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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调冷源【设,。备,满足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中,。表4.4《章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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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通风节能技术审查】
《。 通风及空】。调新风?系统:设计:应设置必要的节【能,控制系统(地下车】库CO浓度控—制、新风系统—CO2浓《度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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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 空调?。废热回收技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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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竖向新风【。送,风和竖向排》。风系统的空》。。调系统应设》计带热回收功能【的新风与排风的全热!。回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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