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年 建标库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若干意见

赣府厅发〔2009〕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精神,认真吸取四川汶川地震的经验教训,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推进基础项目建设,提高监测预报能力
    (一)切实推进省防震减灾中心和省地震台网加密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省防震减灾中心和省地震台网加密扩建工程项目是关系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项目的实施对于建立健全我省地震灾害监测—研究—预警预报网络体系,提高地震监测和预警能力,发挥地震应急决策指挥功能,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地震局对该项目非常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省发改委要在2008年安排的项目启动资金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省地震局要抓紧组织实施,争取3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切实做好地震预测预报、震害预测等基础研究。地震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的数字测震台网、前兆观测台网和信息网络作用,加强对我省地震活动规律分析研判;加强对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和监视,提升区域联动水平;认真总结、探索新的预测方法,开展震灾预测的分析研究,做到震情报送及时、准确,提高震灾预测的科学性。
    (三)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建设和群测群防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全省“三网一员”(即地震宏观观测网、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体系建设,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必须建立健全“三网一员”体系。发挥群测群防观测点的速报、宏观观测作用,对宏观异常情况,及时开展调查、及时分析甄别,及时核实反馈,不断探索和总结宏观观测经验。既时刻保持防范意识,又注意信息的准确性,避免不必要的社会紧张。

二、认真做好“三个统筹”,努力提高抗震设防能力
    (四)统筹考虑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和已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2010年底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建设、地震及相关部门,完成已有建筑物抗震性能的普查工作;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区要建立建筑抗震性能基础数据库,制定对已有建筑抗震加固、改建或拆除的实施规划,逐步消除未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属于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要按照《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科学进行抗震设防;属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震、建设等相关部门必须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确保工程建筑按要求进行设计与施工。建设部门要严格控制水泥预制板在建筑施工中的使用,交通、水利、电力、通信、铁路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抗震设防措施和责任的落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人口密集场所和重要建筑的督查,确保工程建筑的地震安全性。
    (五)统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与非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抗震设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在新城区建设场地的选址上科学规划,合理规避地震活动断层位置。在抓好重点监视防御区抗震设防工作的同时,对于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市、县城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不低于地震动参数0.05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6度)进行设防,使全省城镇尽早实现“综合抗御六级左右地震”的国家中长期防震减灾奋斗目标。
    (六)统筹提高城市和农村的抗震设防能力。各地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的有利时机,加快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省发改委要在2009年争取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时,尤其要将37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安全农居与危房改造结合起来,严格要求和引导农民按照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建设。要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每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区建成10个以上地震安全农居示范点,以此促进全省农居抗震设防能力全面提高。

三、着力抓好应急体系建设,提高震灾救援能力
    (七)各级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地震部门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将预案的刚性约束变为应急时的执行力,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完善和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适时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机制,认真抓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群体、重点环节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地震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水平。
    (八)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编制工作。2009年底前,各设区市和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区)要完成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工作;2010年底前,大型企业、学校、医院以及重点监视防御区的街道、社区、乡镇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非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区要将地震应急内容纳入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
    (九)切实抓好市级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2009年底前,各设区市要完成本级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并做好应急决策基础数据库更新工作。省地震局要在技术上予以支持,指导市级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实现应急指挥系统省与市、市与市之间的连接。
    (十)推进应急避险场所的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空旷地等规划建设避难场所,设立疏散通道。2010年底前,规划人口在50万以上的市要建成3个以上避难示范场所;规划人口在50万以下的市要建成1个以上避难示范场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区)也要建成1处以上应急避难场所,各地规划、建设部门要认真抓好应急避险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十一)要加快省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配置进度,结合我省实际,配备必需的专业救援设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援能力。各设区市要抓紧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工作,配置一定救援能力的专业设备,各设区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要培育和支持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必要的培训,提高志愿者队伍的应急救助能力。

四、高度重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着力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素质
    (十二)认真抓好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教育、地震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的作用,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纳入学校的教学内容,安排必要的课时。依托防震减灾科普基地、示范学校,开设专题讲座,开展必要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震灾自我防护能力,以减少突发事件紧急疏散时学生踩踏受伤的情况发生。
    (十三)不断丰富科普宣传形式。地震、宣传部门既要高度重视传统宣传手段、宣传形式作用的发挥,更要注重开发新的地震科普产品,积极探索推广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和掌握的形式,让大家乐于接受、易于接受。
    (十四)注重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段宣传相结合。既要充分利用好每年的科普宣传周、国际减灾日等特定宣传日,精心组织宣传,又要注重建立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地震科普宣传与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进社区等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全社会科普活动总体规划,着力提高城乡居民防震减灾的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工作保障能力
    (十五)防震减灾工作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政府一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协调解决好有关机构、编制等方面的问题,确保防震减灾工作有队伍、有职责;确保防震减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逐步实施;确保防震减灾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促进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健康发展。
    为将以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在将《防震减灾十五项具体工作部门分工表》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