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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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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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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系统用水可由消】防水池(《罐)、消防》水箱或天然》水源供给也可—由企:业独立设置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供?给;系统水源的水】量应满足系统—最大:设计流量和供给【。时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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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系统的消防泵房!宜与其他水》泵房合建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对消防泵【房,的规定
【
5.1.3【 :在严:寒与寒冷《地区系统中可—能产生冰冻的—部分应采《取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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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4 当《系统设置《两,。个及以上雨淋—报警阀时雨淋—报警:阀前宜设置》环状供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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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5!。 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的进、》。出水管应增》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的管道《应增设柔《性,接头;组合式消防】水池:的进、出水管接头宜!采用:。法兰连接
【
5《.1.6 》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出水管?。上应设置止回阀;
!
,
2!。 :四周应?设置:检修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7?m;
》
:
? 3 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0.6m!
,
《
5.1.7— 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场所》应,设,有排水?设施
【
5:.1.8 消【防水池的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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