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给,水
《。
5】.1 一般规定】
【
5.1.1 【 系统用水可由消】防水池(罐)—、,消防水箱或天然水】。源供给也可由企【业独立设置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供给;【系,统水源的水量—应满足系统》最大设计流量—和供给时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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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系统的消防【。泵房宜与其》他水泵?房合建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对消防泵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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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在严寒与寒冷】地区系统中可能产生!冰冻的部《分应采取《防冻措施
】
5.1.4 】 当系统设置两【个及:以上雨淋报警—阀时:雨淋报警阀》前宜设置环》状,供水:。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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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 ,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的进、《出水管应增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的管道】应增设柔性接头;】组合:式消防水池的进、】出水管接《头宜采用法》兰连接
!5.:1.6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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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水管上应设!。置止回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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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周应设置检修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7m;
】
? 3 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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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 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场《所应设?有排水?设,施
5.!1,.8 消防水池的!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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