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 喷头与管道—。布置
《
:
3.2【.1: 保护对》象所需?水雾喷头数》量应:根据:设计供给强度、保护!面积和水雾喷—头特性按本规—范第7.1.1条和!第7.1《.2条计算确定
!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喷头的布置!应使水雾《直接喷向并覆盖【。保护对象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设水雾!喷头
》
?3.2.《2 水雾喷—头、:管道与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的】安全净距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352—的规定
【
:3.2.3 — 水雾?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水雾》喷头的有《效射程
》
《3,.2.4 水雾喷!头,的平面布置方式【可为矩?形或菱形当按矩形布!置时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4倍:水雾喷头的水雾锥】。底圆半径;当—按菱:形布置?时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7倍水?。雾喷:头的:。水雾锥底圆半—径水雾锥《底圆半径《应按下式计算—
!
!式中R水雾锥底圆半!径(:m,);
】 — , : B水雾喷》头的喷口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m?);
》
《 》 θ —水雾喷头的雾化角】(,。°):
》
3:.,2.5? 当保护对象【为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时水雾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 变压—器绝:缘子升高座孔口、】油,枕、散热《器,、集油坑《应设水雾喷头保【护;
】 2 【水雾喷头之》间的水平距离与【垂直:。距离应满足》水雾锥相交的要【求
【
?
3.【2.6? 当保《护对象?为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时水【雾喷头与保护储罐】外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0!.7m
—
【
3.2!.7 ? ,当保护对象为—球罐时水雾喷—头的:布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雾喷:头的喷口《应朝向球心;
】
— 2 《。 水雾锥沿纬线【方向应?相交:沿经线方向应相【接;
! 3 》 ,当球罐的容积—不小于?1000m3时水】雾,锥沿纬?线方向应相》交沿经线方向宜【相接但赤道》。。以上环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6—m;
—
《 4? , 无:防,。护层的球罐钢—支,柱和罐体液位计、】阀门等处应设—。水雾喷?头保护
】
3.2.8— 当保护》对象为卧《式储罐时水雾喷头的!布置应使水雾完全覆!盖裸露表面罐体【液位计、阀门等处也!应设水雾喷头保护
!
:
?3.2.《9, 当保护对—象为电缆时水雾喷头!的,布置:应使水?雾完全包围电缆
!
《3.2.10 【 当保护《对象为?。。输送机皮《带时水雾喷头的【布置应使《水雾完全包》络着火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和,上行皮带上表面
!
3.2【。.11 当保护对!象为室内燃》油,锅炉、电液装置、】氢密封油《装置、发电机、【油断路器、汽—轮,机油箱、磨煤机润滑!油箱时水雾喷头【宜,布置在保《。护对象的《顶部周围并应使水】雾直接喷《向并完全覆盖—保护对象
》
3—.2.?12 ? 用于保护》甲B、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系统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固】定顶储罐和按固定顶!储罐:对待的内浮顶—储罐:的,冷却水环管宜沿罐壁!。顶部单环布置当【采,用,多环:布置时?着火罐?顶层环管《保,护范围内的冷—。却水供给强》度应按本规》范表3?.1.2《规定的2倍计—算
?
,
— 2 储罐—抗,风圈或加《强圈:无导流设《施时其下面应设置】冷却水环《。管
—
, , : 3: 当储《罐上的冷却水—环管分割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弧形管段《时,各,弧形管段间不应连】通并应分别从防火】堤外:连接水管且应分【别在防火堤外—的进水管道》上设置能识别启【闭状态的控制阀
】
《
: 4 冷却】水立管应用》管卡固定在罐—壁上其间距》不宜大于3m
】
— 立管下》端应设置锈渣—清扫:口锈渣清扫口距【罐基础?顶面应大于3—00:mm且集锈渣的管段!长度不宜《小于300mm
】
,
3.2.1!3 用于保护【液化烃或类似液体】储罐和甲《B、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系统其立管与罐!组内的水《平管道之间的连【接应:能,消除储罐沉》降引起的应力
】
:
3.2.1【4, , 液化烃储罐上环】管支架?之间的距离宜—为3m~3.—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