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喷头与管道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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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保护对?象所:需水雾喷头数量应根!。据设计供给强度、】保护面积和水雾喷】头特性按本规范第7!.1.1条和—第,7.1.2条计算确!定
》。。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喷头的布置应使水!雾直:接喷向并覆盖保护对!象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设水雾喷头!
3【。。.,2.2 水雾【。喷,头、:管道与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的安全》净距: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3】5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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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3 水《雾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水雾喷头的有—效射程
】
3.2《.4 水雾—喷头的?平面布?置,方式可为矩》形或菱形当按矩形】布置时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4倍水【雾喷头?的水雾锥底圆半径】;当按菱形布—置时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7倍《水雾喷?头的水?雾,锥底圆半径》。水雾锥底圆半径【应按下?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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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式中R水【雾锥底圆半》径(m?);
?
?
《 【 B水雾喷头的喷】口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m);
《
》 ? 》 θ 水雾—喷头的雾化角(°)!
,
3.【2.5 当保【护对象为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时水雾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变压】器绝缘子升高座孔】口、油枕、》散热器、《集油坑应设水雾【喷头保?护;
【
2 】水雾喷?。头之间?的水平距离与垂直距!离应满足水雾锥【相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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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当,保护对象《为,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时水雾喷》头与保护储罐外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0.?7,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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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当保《护,对象为球罐时水雾喷!头的布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水雾喷头》的,喷口应?朝向球心;
【
2! 水雾《锥沿纬线方向应相交!沿经线方向》应相接;
》
— 3 当球罐!的容积不小于10】00m3《时水雾锥《沿纬:线方向应相交沿经】线方向宜相接但赤】道以上环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6?m;
【
》。。4 无防护—层的球罐《钢支柱和罐体液位】计、阀门等处应【设水雾喷头》。保护
【。
3.2.8— :当保护对象为卧【式储罐时《水雾:喷头的布置应使水】雾完全覆盖裸露表面!罐体液?位计、阀《门等处也应》设水雾?喷头保?护
?
《3.2.9 当】保,护对:象为电?。缆时水雾喷头的布】置应使水雾》完全包围《电,。。缆
?
,
3《.2.10 — ,。当保护对象》为输送机皮带时水】雾喷头的布置应使】水雾:完,全包络着火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和上行皮带—。上表面
!3,.2.11 当】保,护对:象为室内燃油—锅炉、电液装—置,、氢密封油装—置、发电机、—油断路器、》汽,。轮机油箱、磨煤机润!滑油箱时《水,雾,喷头宜布置在保【护对象的《顶部周围并应使水】雾直接喷向并—完全覆盖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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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 用于保护】甲B、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系统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固定!顶储罐和按固定顶】储罐对?待的内浮顶》储罐的冷却水环管宜!沿罐壁顶部单环布】置当采?用多环布置时着【。火罐顶层环管保【。护范围内的》冷却水供给强度应】按本规范《表3.1.2规定的!2倍计算《。。
! 2 ? 储罐抗风圈或【加强圈无《导流设施《时其下面应》设置冷却水》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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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当储罐上的】。冷,却,水环管分割》。。。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弧形管段时各】。弧,形管段间不》应连通并应分别【从防火堤外连—接水管且应分别【在防火堤外的—进水管?道上设置《。能,识别启闭状》态的控制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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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冷《却水立?管应用管卡固定在】。罐壁上?其间距不《宜,大于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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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管下端应设置】锈渣清扫《口锈渣?清扫口距《罐基础顶面应大于3!00m?m且集锈《渣的管段长度不宜小!。于30?0mm
》
3.2.】13 用于保【护液化烃或类似液】体储罐和甲B、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系统其立管与罐【组内的水《平管道之间的—连接应能消除储罐沉!降引起的应力—
》
3.2.1—4 : 液化烃储》罐上环管支架之间】的距离宜《为3m~3.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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