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19-2014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watersprayfireprotectionsystems

GB50219-2014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09日

实施日期:2015年08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8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9-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3.1.3、3.2.3、4.0.2(1)、8.4.11、9.0.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19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9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二~二〇〇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10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设计参数和喷头布置,系统组件,给水,操作与控制,水力计算,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水喷雾灭火系统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相关内容;

    (2)补充了输送机皮带、液化烃或类似液体储罐、陶坛或桶装酒库等场所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

    (3)修改了变压器水雾喷头的布置、水喷雾灭火系统供水控制阀的选用等工程设计要求;

    (4)增加了水喷雾灭火系统管道连接件干烧试验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政编码:30038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北京电力行业协会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消防支队

              四川森田消防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威逊机械连接件有限公司

              浙江快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安士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清林智会强秘义行李国生白殿涛张兴权李向东于梦华吴文革张晋武王建刚朱昆熊慧明王德凤房路军陈方明高志成涂建新

    主要审查人:阎鸿鑫宋晓勇陈雪文董增强黄晓家魏海臣邹喜权郝伟卜祥军朱青王振国石军黄云松杜啸晓王明春张兆宪徐康辉陈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