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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 (20》0,9年:10月?27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制定  2—。。009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自》20:10年3《月22日起施行 】 根据2018【年4月28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是】指采取科学》合理的行政、经济】、,技术等措施加强【用水管?理优化用水结—构改进用水工—艺实行?计划用水杜绝用水浪!费有效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第三条 《 节:约用水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采取计划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机?制 第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节!。约用水?。。专项投入制度—扶持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城乡【建设: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的理》念,充分考虑本地—区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  市、》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监督》、指:导 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以及:市,区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 县!级市(区)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在委托的权【限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日常管理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农业】、,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价格、园林和【绿化、市容》市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节约用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制定节【约用水的《宣传计划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单位!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建《设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工艺《、设备、器具和实】施节约用水技—术改造项目有显【著,效果的; (三)】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劝阻和】举报严重浪费水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五)《。其他对节《约用水做出显著成绩!的, 实:施节约用水技术改】造项目取得显著成效!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政策优惠和经费!补,助 :第二章? 用水管理 —第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节约用水规!划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节约用水规划【实施后?评估工作 第—九条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节约用水规!划、水资源和供水状!况、用水定额及【用水需?。求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取《水、用水计划实行】总量控制 第十条】  节?约用水实行居民生】活用水和单位用水分!类管理 居民—生活用水《和,年使用公共供水(】即自来水下同—)五千立《方米以下的单—位用水?。实行定额用水管理;!年,使用公共供水—超过五千立》方米的和使用自【建取:水设施的单位—(以下?简称计划《。用,水,单位:)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 本条例《所称: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因日常生活需】。要在居?住场所发生的用水单!位用水是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和!事,业等单?位在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的用水 《第十一条  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根据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行业用水定【额和用水《需求核定《下达:计划用水单位—用水计划定期公【布和考?核, 设计年用水量五千!立方米以《上,。的新增?计划用水单位办理公!共供水接水登记【。手续前?应当向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申请用水】计划 计《划用水单位因建【设、:生,产、经?营等需要增加用水】计划的应当》向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增加用水》计划 (一》)内部管网泄漏【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二)用【水,单耗、重复利—用率等主要用水指标!未达到行业标—准的;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 (四)》拖欠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增】加,用水计划的情形 】第,十二条  单位【用水实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用!水,单位:取用地表水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百分—之五以上不足百【分,之十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一倍加【收;百分之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按照!二倍加收;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三十的部分按!照三倍加收》;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部分按照【。五倍:加收 用水单位【使用公共供》水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的按》照,公共供水的基—本水价和前》款规定?幅度加收 实施【抄表到户的》区域: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阶梯式计量水—价分档水量及水【价标准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听证程序后制】定, 尚未实施抄表到户!的区:域供水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一户:一表:改造计划落》实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第,十三:条  累进加—价水费由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负《责,收取;阶梯式—水费由?供水企业收》取, 累进加价》水费的加价部—分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第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制度?督促节约用水—管理机构、》供水企业《和计划用水单位【建立供水和用水数】据传输?系统与共《。享数据库 》。供水:企业应当在每个抄表!周期结束后》的五日内《。向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报送用水单位—的实际?用水量在考核—周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报送居民生活—用水户阶梯式水费】征收清单 计划【用,。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档案和台账并—。在,每季结束后的十【日内向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报送—上一季度的》用水报表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用水:情况报告 第—三章 效率控—制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约用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民用】。建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的】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雨水利用【、节水措施等节约用!水要求不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的节!约用水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  《年取用水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节约用水【管理机构不得核【定用水计划供水【。企,业不得正式供水【。 第十八条  已】建项目未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者【未安装节约用水设备!的应当在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者安》装节约用水》设备 用水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已《有的节?约用水?。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  重点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其他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当产品】结,构或者用水》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测试计划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应当及时》进行水平衡测试【 第二?十,条  本市》建,立用水?审计制?度,。市、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重!。点计划用《水单位定《期,。进行用水审计超【计划用?水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用水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用水效?率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  用《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水记录和用水统计!分析等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节约:用水:管理加强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所有《人等应当对》。用水设施、》设备和器《具等:加强维护和管理【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降【低渗漏率《 消防、环》卫等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用水:设施管理《防止水的渗漏—、流失?。。 第二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加强公共供水!管,网的改造、检查、维!护,减,少水的漏失管网漏】损率:和水厂生《产自用?水比率应当》控制在国家或者【行业规定范围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供水管网—改造逐步《开展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 :第二十?三条  以水为主要!原料生产饮料、【饮用:水等:产品的企业应—当采用?节约用水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原料水的利用率不得!低于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尾水应当重—复利:用 从?事餐饮、洗浴—、游泳?、住宿等服》务的单?位应当采用节约【用水设备和》设,。施 从事洗车业【务的单位应当采【用低耗水洗车技术】和循环用水设施减】少洗车用水消耗 】第二十四条》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用水效率标】准的用水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生产工【艺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扶持居民【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采取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户节约用水器】具,改造: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定期公布水效领】先,单位、水效指标【等方式推动全社会建!立节水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进行政策引导—支持和优先安排节约!用水技术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或者资金 !鼓励用水单位采用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成果转《化和应用《探索合同《节,水模式 第》二十六条  用【水单位应当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节约用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用—水单位?的设备冷却水、【锅炉蒸汽冷凝水【应当:循环使用不得直接】排放 用水单—位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应当达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达不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进行整改在达标】前不得增加用水计划! 重污染行业和【集中工?业区的用水单—位之间?逐步推行《循环用水或者串联用!水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大农业【灌溉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发展—高效节水型农业【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科技—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节约用】水的技术指导—、培训和推广 鼓励!、扶:持建设农业节约【用水设施发展—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喷灌、微!灌,等农业灌溉新技术合!理确定灌溉水—价,提高农业灌溉—用水:的利用率 推广、】使用集约化节水型种!植养殖技术和尾【水处理再利用技术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 第二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深层地!下水水质《、水量、水位的动】。。。。态监测和《管,理 禁止在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安!全保护区域开凿【浅层地下水井—;禁止擅自》在城市、集镇—内居民住宅区—等建:筑物密?集地区开凿》浅层地下水井—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章 再生】水和雨水利用 第二!十九条  新建设计!日处理能《力五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以及改建、—扩建设计《日处理能力五—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具【备条件的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污水处—理厂应当加强—再生水利《用系统管理确保再】生水利用设施—正常运转水质符合】国家再生水水质标准!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以污废水【为水源经《再,生工艺净《。化处理?后水质达到》再利用?标,准的水 《第,三十条  》再生水管道、水箱、!出,水口等外部》设,施表面应当有明显】。标识管道《不得:与公共供水管道【交叉:。连接 第三十一条】  规划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应当配套建设】雨水净化、渗透【和收集利用设施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和】。建设:。取用再生水、雨【水或者河水的—相关配?套设施? 绿化、景观、环卫!等用:水优先选择》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雨《水或者河《。水减少?公共供水使用量市区!(含吴江区)—自20?19年7月1日【。起、县级《市自2?020?年7月1日》起除喷雾降温、【降尘外?公共绿化浇灌、道】路冲洗不得》取用公共《供水 新建》项,目景观用水不—得取用地下水和公】共供水景观用水包括!人造水景的》湖、水湾《、瀑:布和喷泉等但用【于,体育:活动的瀑布》、游泳池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计年用水》量五千立方》米以上的新》增计划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申请用水【计划擅自用水的;】 (:二)供水《企业和计划》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资,料、报表、报—告的; (三)供】水企业未核查用水】计划:予以正式供水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安,全保护区域开凿浅】层地下水井或者擅自!。在,城,市,、集镇内居民住【宅区等建筑物密【。集地区开凿浅—层地下水井》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新《建项目景观用水取用!地下水或者公共供】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 本条例自2—010?年3月22日—起施:行2006年1【0月: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苏》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