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
(2—009年10月2】。7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制定《 2?009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自201】0年3月22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4月2》8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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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是指采取科学合理的!行,政、经济、技术等】措,。施加强用《水管理优化》用,水结构改进》用水工艺实行计划】用水杜绝用水浪【费有效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第三条 》节约:用水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采?取计划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机《制
第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节?约用水专项》投入制度《扶持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城乡《建,设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的理念?充分考虑本地区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 市、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监督?、指:导
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以及市区—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
县》级市:(区)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在委托的!权限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日常管—理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农业、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价格、园林和绿】化、:市,容市政(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节:约用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制定节约用水的】宣传计划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单位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建设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工艺!、设:备、:器具和实施节约【。用水技?术改造项目》有显著效《果的;
(三)【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劝阻和举报严重浪费!水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五》)其他对节》约用水?。做出显著成》绩的
实施节约用】。水技:术改造项目取—。得显著成效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政策优惠!和经费补助》
第二章《 用水管理
第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节?约用水规划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节约用水《规划实施后》评估工作
》第九:。条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节约用水规划!。、水资源和供水【状况、用水定—额及用水需求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取水、用水计—划实行总量控—制
第十条 — 节约用水实—行居民生活用—水和单?位用水分类管理
】居民生活用水—和年使用公共—供水(即《自,来水下同)五—千,立方:米,以下的单位用水实】行定额用水》。管理;年使用公共】供,水超:过五千立方米—的和使用自建—取水设施的单位【。(以下简称》计划用?水单:位,)用水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
本【条例所称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因日!。常生活需要在居住】场所发生的用水单】位用水是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和事业等单【位在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的用》水
第十一条 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根据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行业用水定—额和用水需求核定】下达计划用水单位】用水计划定期—公布和考核
设计年!。用水量五千立方米以!上的新增计》。。划用水单位办—理公共供《水接水登记手续前】应当向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申请用水计划
计划!用,水,单位:因建设、生产、经营!等需要增加用水【计划的应《。当向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增加】用水计划
(一)内!部管:网,泄漏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二)!用水:单耗、重复》利用率等主要—用水指标未达到行业!标,准,。的;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
(四)拖—欠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增加用?。水计划的《情形
第《十二:条 单《位用水实行》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用水单位!。取用地表《水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百分之五《以上不足百分之十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一倍加收;》百分之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按照二倍加】收;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三十的部!分按照三倍加收;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部分按照五倍加收】
用水单位使—用公共供水超计划】。或者超定额的—按照:公共供水的基本水】价和前款规定—幅度加收
实—施,抄,表,到户的区域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阶梯:式计量水价》分档水量及水价标】准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听证—程序后制《定
尚未实施抄【表到户?的区域供《水,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一户一表改》造计划落实》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第十三条 》 累进加《价水费由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负责收【取;阶?梯式水?费由供水企业收取】
,累进加价水费的加价!部分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第十四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制—度督促节《约用水管理机—构、供水企业—和计划用水单位建立!供水和用水数据【。传输系?统,。与共享数据库—
供水企业应—当,。在每个抄表周期【结束后?的五日内向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报送?用水单位的实际用】水量在考核周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报送居民生活【用水户阶梯式—水费征收清单
计】划用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档案和台账并】在每季?结束:后的十日内向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报送上!一季度?的用:水报表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用水情况!报,告
第三《章, 效:率,控制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约用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 民用?建,筑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的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雨水利用—、节:水措施等节约—用水要求不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的】节约用水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 :年取用水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节约用水管理—机构不得核定用水】计,划,供水企业不》得正式供水
第十】八条 已建—项目未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者未安装节约用水!设备的应当在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者》安装节约用水设备
!。用水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已有的】节约用水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 :重点: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其他?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当产?品结构或者用水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测:试计划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应当及时》进行水平衡》测试
第二十条【 本市建立—用水审计《制度市、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重点计】划用水?单位:定期进行用水审计超!计划:用水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用水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用水《效率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 《 用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水记录和用—水统计分析等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节约【用水管?理,加,强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所,有人等应当对用水设!施、设备和器具等加!强维护和管理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降,低渗漏率
》消防、环卫等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用《水设施管理防止水】的渗漏、流失
第二!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加强公!共供水?管网的改造、—检查、维《护减少水的》漏,失管网漏损率和水】厂生产自用水比【。率应当控制在国家或!者,。行业规定范围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供,水管网改造逐—步开展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
第二—十三:条 以水为主要原!料生产饮《。。料、饮用水等—产品的企业》应当:采用节约用水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原料水的利用!率不得低于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尾水应!。当重复利用
从事】餐饮、洗浴、—游泳、?住宿等服务的单位】。应当采用《节约用水设备—和,设施
从《事洗车业务的—单位应当采用低耗水!洗车技术和循环用】水设施减少洗车【用水消耗
第二【十四:条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用水效率标准的用】水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生产工》艺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扶!持居民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采取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户节约用水【器具改造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定期公布水效领先】单位、?水效指?标等方式推》动全社?会建立节水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进行政》策引导支持》。和,。优先安排《节约:用水技术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或者资》金
鼓励用水—单位采用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成—果,转化和应用探索合同!节水模式
》第二十六条 【用水单位应》。当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节约用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用水【单位的设备冷—却水、锅《炉蒸汽冷《凝水应当循》环使用不得直接排放!
用水单位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应当!达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达不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应当?进行整改在达—标前不得增加—用水计划《
重污?染行业和集中—工业区的《用水单位《之间逐步《推行循环《用水或?者串联用水
第二十!七条: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大农《业灌溉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发展高效节水型!农业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科技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节约用水的技术【指导、培训和推【广
鼓励、扶—持建设农业节—约用水设施发—展,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喷灌、微灌等农!业灌溉新技术合【理确定灌溉水价【提高农业灌溉—。用,。水的利用率
推【广、使用集约化节水!型种植养殖技术【和尾水处理再利【用技术?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
第二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深层《地下水水质》、水量、水位的【动态监测和管理
禁!止在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安全保护区域【开凿浅层《地下:水井:;禁止擅《自在城市、集—镇,内居民住宅区等建】筑物密集地区开凿】浅层地下《水井:。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章 再生水和雨水!。利用:
第二十《。九条 《新建设?计日处理能力五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以及改《。建、扩建设》计日处理能力五【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具备条件的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污水处理—厂应当加《强再生水利用系【统管理?。确,保再生?水利用设施正常运转!水质符合国家—再生水水《质标准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以污废》水为水源《经再生工《艺净化处《理后水质达》到再利?。用标准?的水
第三十条【 再生水管道、】水箱、出水口等【外部设施表面应【当有明?。显标识管《道不得与公共供水】管道交叉连》接
第三十一—条 规划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应当?配套建设雨》水净化、渗》透,和收集利用设施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和建设!取用再生水、雨【水或者?河水的相关配套设施!
绿:化、景观《、环卫等用水优【先选:。择,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雨水或者河【水减少公共供水【使用量市区(含【吴江区)自2019!年7月1日起、县级!。市自2020—年7月1《日起除?喷雾降温、降尘外公!共绿化浇灌、—道路冲洗不得取用】公共供水
新—建,。项目景观用水不得取!用地下水和公共供水!景观用?水包括?人造水景的湖、【水湾、?瀑布和喷泉等—。但用于体育活动的】瀑布、游泳池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计》年用水量五千立【方米以上的新增计】划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申《请用水计划》。擅自用水的;
【(二)供水企业和】计划用水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资料、报表!、报告的;
(三)!供水企业《。未核查用水》计划予以正》式供水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安全保护区域【开凿浅层地下水井或!者,擅自在城市》。、集:镇内:。居民住宅区等建【。筑物密集地区—开凿浅层地下水井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新建》项目景?观用水取用》地下水或《者公:共供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 本条例《自201《0年3月22—日,起施行2006【年10?月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苏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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