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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加强绿色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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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综》[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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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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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政府关于转!发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1:29号)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全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指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公共建筑】)、10万m2【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厦门、福州》、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等四类项目】应,按绿色建筑》标准(目录》详见附件)规划【建设为落实这一规定!现就加强《。上,述四类绿色建筑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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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实施把?关机制各级住建【部门要整合内—部行政资源》强化从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闭合管!理措施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层层把关确保应建】项目均严格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开发建设督促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有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并将》有关成本纳》入投资概预算;【在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时应将相《。关要求列《入招:标文:件并在项《目建设协《议、合同中明确;】在,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包含》绿色建?筑,设计内容;在施工】、房:屋销售现场应明【示绿色建筑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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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把关规?划部门在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时对!四类项?目必须明确提出绿】色建筑规划建设相】关要求并在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及规划条》件核实等规划管理】过程中进行审查【把关对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或施工图—。审查缺绿色建筑【专项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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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严格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设计单位对四类】项目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按,绿色建筑标准(含】导则)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编制绿色!建筑专?篇内容应包括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境【。保护和用能用—水分:项计量?。等具:体措施和施工—方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项目—是否落?实绿色建筑设—计,相关要求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注明!;对未?。按规:定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或达不到相关】要,求,的项目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 在我?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含施工图】审查要点)尚未出台!前绿色建筑项—目暂按国家》或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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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按图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严格!按照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和监理未按】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的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一并对绿色建—筑内容进行分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对绿色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合格》的可直接认定为【一,星级绿色建》筑,不,再进行专门》。评价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文:件、专?项施工监理》方案及相关》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要加强竣工—验收备案把关对【不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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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监管责任《制各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所辖区域四类绿色】建筑项目严》格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和!验收未履《行相关?职,责的:部门应承担相应【责任;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颁发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证违反绿色建筑!相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和!验收以及建》筑材料不达标、【不按:规定公示绿》色建筑性《能指标和《安装计量装置等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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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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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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