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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管理规定 ! 佛府[2【0,01]02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管理保证】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在市辖区!范围内进行建设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耕地包—括水:田、菜地和旱地 】。 第四条 佛—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主管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职能【机关负责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的组织】与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办理农用地转用和】直接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谈征地事宜—征地工作实行—统一征用、统一【补偿标?准和统一供地 【 第五条 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要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确定每一块》土地:。的具体用途并—落实到规划图—上是: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 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符合规定的【不批准新增建设用】地 第七条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实行占补平衡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第八条 要合理!和节约用地严格【按规划?、计划和《定额供地 —第九条 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建设使用土地时!应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农用地 —第二章 农用地转】用 ?第十条 农用地转用!是指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用《于,非农建设《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一)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的】。;,。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农用:地的:;   【 , (三)使》用国有农用地; 】 , :    (四)【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其他土《地 ?第十二条 农—用,地转用按《下列:规定办理 —     (一】)用地单位因—建设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同时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 , ,   (二)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后—持有关材《料向原预《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各市《人民政府《同意上报《佛山市?。人民政府审核再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不涉及耕!地,的不需拟定补充【耕地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用本集《体农用地和》单位占用国》有农:用地的不需拟—定征地方案 —     (】四)需要征地的【。要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用本集体的农用!地单位占用国有农】用地的经批准—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可直!接发出用《地文件 》第十三条 农用地转!。用涉及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用地单位按以!下途径补充 【     (一】)在本市范围内【开垦:新的耕地;》 《。    (》二,)本市没有条件【开垦的可以易地开垦!; ?   《。  (?三)无条件》开垦新耕地的要缴交!耕地开垦费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统一!开垦 ? 第十?四条 补充耕—地采取以下方式 】 , :    《(一)开垦》。。。未利用?地;  【   ?。(二)围垦滩—涂,。;   【  :(三)开《垦丢荒多年土地【。和挖沙?取,土损毁地《、,水毁地;《。 ,     【(四)土地整—理 : 第:。十五条 承担—。。补充开垦耕地—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开!垦,耕地完成后向开垦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逐级验收后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合格证明书具体】验收:办法和标《。准按省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 征地—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六,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征地工?作的领导落实有【关,。政,策依法有效地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工:作 规划《、环保、农》业、公安等有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能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工作 各!区、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征》地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主持组织拟!定征地补偿方案【确,定补偿费办理补偿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协议一!律无效 被征地】单位要服从政府征】地的需要不得阻挠】征地工作 》。 第十八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一)各市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镇、村公告 】 :。     (二)被!征用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  :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按市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补偿费在被征!地所在?镇、村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单位和农民的意见】并签订补偿协—议   【 ,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拒?不接受?补偿和拒不签订协议!的由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五)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 《  :   ?(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第四章 】征地的补《偿,和安置 第十九】。条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用地?单位直接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 第二十条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各项补?偿按下列《标准执?。行 : ,   《。 ,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每公顷补112【5000元》其,中含安置补助费3】600?00元 征用基堤、!河涌、荒地每公顷补!60:0000元 征用】农村集?体的非农建设用地】。、村内?空闲地、《宅,基地每公顷补1【1,250?0,0元征用基堤、【河涌、荒地》。、农村非《农建设用地、村【内空闲地、宅—基地和不计征农业税!的,其他土地按》上,述标准补偿后—不再补安置补—助费    ! (二)《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是》对征地范围内现【状的农作物》作出:补偿征地《时地上没《有,农,作物的不予补偿水】田每公?顷补2?2500元菜—地每公顷补3—750?0元旱地每》公顷补?150?00元鱼塘(含干】塘费用?)每亩补37500!元其他作物按核【实,的标准补《偿, ?     (三【)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建筑物应根据】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重》置价结合折旧情况给!予补偿违章》建,筑不给补偿并责【令事:主无条件《拆除和搬迁 第】二十一条 》征用土?地涉及?农村:宅基地的不》再,另行安排单》家独户?的宅基?地,一,律兴建?农民公寓予以—解决 《第二十?二条 ?被征用的土地接到】批准征用土地—文件起第二年由财政!。。部门:停止计征该》土地所负担的农【业税 第》二十三条 土—地补偿费应按规定】支付给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单位:。。用于发展《农村经济和集体事业!不得挪作他》。用;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应如数》支付给承包者或所】有者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被:。安置人?员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应?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单位 第》二十四条 使用【国有农场、鱼苗场】等国有?。农用地的应》。。按,本规定第十二条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其中属于市政府!收回使?用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和安置补助—费按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划拔土地使!用权政府无偿—收回划拔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偿 第二!十六条 《征用农?村集:体农用地、收—回国有?。农用地等新》。增建设?用地的各项税—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     —(一)征地补偿费按!第二十条规定—支付给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 ,   (二)耕地开!垦,。费水田?、菜地、旱地每【平方米25》元;鱼塘、园地【每,平,方米1?2,.5元 【。    (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2!8元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用的免缴 【     》(四)耕地占用税占!用农用地《每平方米《。8,元若占用《农用地用于村民【住,宅,建设的?每平方米4元用【于公路?建设的?每平方?米,2元 》     (五)征!(用:。)地:管,理费按补偿》总额:3%计?收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迳口华侨经济】区范围内的农用【地转用手续参照【本规:定第十?二条办理农用地转】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 各市》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佛山市!国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2001年【3月5日《起施行市政》府此前颁布的—。有关文件《和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 佛:。山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一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