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4-2015 建标库

9.3  安装与连接

9.3.1  临时固定措施是装配式结构安装过程承受施工荷载、保证构件定位、确保施工安全的有效措施。临时支撑是常用的临时固定措施,包括水平构件下方的临时竖向支撑、水平构件两端支承构件上设置的临时牛腿、竖向构件的临时斜撑等。

9.3.2  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连接接头的质量及传力性能是影响装配式结构受力性能的关键,应严格控制。灌浆饱满、密实是灌浆质量的基本要求。套筒灌浆连接的验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有关规定执行。

9.3.3  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考虑到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钢筋连接的特殊性,很难做到连接试件原位截取,故要求制作平行加工试件。平行加工试件应与实际钢筋连接接头的施工环境相似,并宜在工程结构附近制作。

9.3.4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平行加工试件要求的相关规定同本规范第9.3.3条。对于机械连接接头,应按本规范第5.4.3条的规定检验螺纹接头拧紧扭矩和挤压接头压痕直径。

9.3.5  在装配式结构中,常会采用钢筋或钢板焊接、螺栓连接等“干式”连接方式,此时钢材、焊条、螺栓等产品或材料应按批进行进场检验,施工焊缝及螺栓连接质量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9.3.6  当叠合层或连接部位等的后浇混凝土与现浇结构同时浇筑时,可以合并验收。对有特殊要求的后浇混凝土应单独制作试块进行检验评定。

9.3.7  装配式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可按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对于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处理方式同本规范第8.2节、第8.3节的有关规定。

9.3.8  装配式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可按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对于出现的一般缺陷时,处理方式同本规范第8.2.2条的有关规定。

9.3.9  本条表9.3.9提出了装配式混凝土中涉及预制安装部分的位置和尺寸偏差要求,全高垂直度、电梯井洞及其他现浇结构部分按第8章有关规定执行。叠合构件可按现浇结构考虑。

    对于现浇与预制构件的交接部位,如现浇结构与预制安装部分的尺寸偏差不一致,实际工程应控制二者尺寸偏差相互协调。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连接部位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9.3.9的规定。现浇结构的其他位置、尺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8.3.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