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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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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和】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选定且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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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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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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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20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C】.0.?2 : 每: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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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3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强度】值应除以0》.,88后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符合要求时】可判: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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