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4-2015 建标库

9.3  安装与连接

主控项目

9.3.1  预制构件临时固定措施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9.3.2  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灌浆应饱满、密实,其材料及连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灌浆记录及相关检验报告。

9.3.3  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时,其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及平行加工试件的检验报告。  

9.3.4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其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及平行加工试件的检验报告。

9.3.5  预制构件采用焊接、螺栓连接等连接方式时,其材料性能及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平行加工试件的检验报告。

9.3.6  装配式结构采用现浇混凝土连接构件时,构件连接处后浇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7.4.1条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9.3.7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其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且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检查处理记录。

一般项目

9.3.8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其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9.3.9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位置、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表9.3.9的规定。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连接部位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9.3.9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表9.3.9  装配式结构构件位置和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