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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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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落实路!北,新区总体规划打造】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平台展?。示路北新区形象创】造优:美的城市《空间在路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编制完—成的情况下》依据城?市规:划法、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及有关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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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开《发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服从统!一规划管理》
】第,。。三条 ?修,改开发区总》体规划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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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开发!区,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应以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依据建设单】位和个人在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证明及相关》的审批手《续
》
—。。第五条 在开发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开发单!。位必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绿化:规划审批手》续及其他《法定手?续,向开发区所》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
】 第六条 在开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开发建设单位必须遵!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等各项规划技术指标!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发区内未取得—或者擅?自,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开发区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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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使用【性质以总体》规划:确定的性质为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采用兼容使—用性质由规划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和规划—要求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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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对于】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土地如中学、小学!、停:车场、垃圾中—转站:(含公厕)等作为】一级控?制土地其《性,质原则上《不予变更如确有变更!必要必须保证变更】后,设施功能《满足需要
【。
— 第十?条 对?城市景?。。观、环?境生:态有重要《意义的水体、—植被及滨河绿地原】。则上不得变更其性质!如确需变更需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和同级》人代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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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对》开发区?。总,体规划?确定的路网结构【和道路红线宽度原】则上不得变更—。
】 第十《二,条 为了保证良好】的、适宜《的环境容量及足【够,的室外活动空—间、交通空》。间,开发地块的》。建筑密?度按如下指》标控:制
《
1、居住建筑!低层≤35%多【层≤28%高—层,≤2:5%
【。。 2、办公建筑多】。。层≤35%高层≤3!0%
3!、商业金融》建筑多层≤4—。5≤40% 【
: 4、《文化娱乐建筑—。低层≤35》%多层?≤30?%
— 5、工业建筑≤3!5%:
《 6、公园—用地5% 》。
》第十三条 规划建】筑控制高度按如下】指标控制
【
, 1、居住建筑!低层≤12米多层≤!24米高层》≤60米
【
, 2、办公建筑】多层≤25米—高层≤60米 【 ,
3、—商业建筑多》层≤30《米高层≤1》00米 》
:。。 4、文化—娱乐建筑《低层≤1《2米多?层≤:30米 《
? 5、工》业建筑≤30—米 ?
:
第十四条 为了!保证开发强》度,。的合理性规划建【筑容积率《。按如下指标控制 】
1—、居住建筑低层【≤0.5《 多:层≤1.5?高层】≤2.5 —
:。 2?、办公建筑多层【≤2.0 高层≤】3,.5 ?
3、商业!金融建筑《多层:≤2.0《 高层?≤5.0
】 4、文化娱【乐建筑低层》≤1:.,0 多层≤》2.0 《
《 5、工业建筑【≤1.0 》
》6、公园用》地≤0.1 【。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高标?准,的生:态环境质量》?规划绿地率—按如下指标控制 !
? 1、居住用地≥3!5%
】2、行政办公用【地≥:40%
!。3,、商业金融用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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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化娱乐用—地≥:35%?
《 5、工业—用地一类用地≥3】5%二、三类工【业≥40《%
6、!公园用地≥7—0% 《
7、社会】。停车场≥30%【
—8、带状、块状、公!共绿地宽度》。。不,小于8m
【
,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位按如下指】标,控制(以《当量小汽车为—标准) 《
(—1)一类居住1车】位/户?
?
:。 (2)二类居住1!车位/2户 【
: (3《),行政办公1车—位/:250m2建筑面积! ,
(4【)文化娱乐1车位/!100m2》。面积 《。
(5)【会展中心《1车位/10—0座
》
(6》)商:业,服务:。1车位/2》50m2营业面积 !
:
, (7)市场【1车位/300m2!建筑面积
【
(《8)旅馆《1车位/5个客房 !
》(9)?公园1车位/0.】8公顷游览面积【
—机动车每《个车位面《积应:大,于30m2》非机动车每个车位】面积按1.》5m2计《 ,
《
第十七条 建设地!块人口容《量宜采用以下—指标控制(为指导】性指标)一类—居住小区用地人口】容量为286人/】公顷二类《居,住小区用地人口容】量,为40?0,人,/,。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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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筑立!面和空间设计—
1、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在设计、建设时必须!。。。。注意相互之间—的呼:应注意整个城市和局!部地区的天》际,轮廓线
【 2、道路两侧】的阳台、雨》。蓬、梯步、花—台等均不得超越【。按有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规定确】定的建筑红线—的垂直空间线 】
3》。、建筑?沿,。街不得设实》体围墙?提倡以绿《化隔:离确:需建设的必须采用】透视栏杆高度为1.!2 1.8m内【外侧设置不少于【2m的绿化带 【
》4、每个大地块或】街区的建筑风格【应尽可能一致通【过建筑造型、材料及!某种建筑符号的协】调处理来达》到统:一的风?格、:优美的造型》。、丰富变化的空间】
《。 :5、沿街立面处【理要: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变化丰?。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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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广】。告,牌与标志物控制 】
》1、需?要在城市道路两侧】设置广告牌时必须在!不影响城市沿街景】观的情况下方可设】置广:告牌的尺寸、位置】、,色彩:等应与环境相协调 ! ,
2、各【街区的主要入口处应!。设置标志物以作【引导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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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筑】间距控制《指标 《
《各建设项目在规划建!设时:。。建筑间距必须符【合消防、视觉卫生】、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参照市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住宅建【筑采光标准》依,照国家?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小于大【寒日3小时的日照时!数多: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得:小于1.61—高层住宅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建!筑间距?以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采光分析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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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参照市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道?路红线?宽,度为40m》以上的园区干—道交叉交叉路—口附近的建筑按相】邻道路红《线宽度的《一倍距离后》退道路红线此范【围内土地用于公【共绿地建《设减半收取土地【费用 《
为形成【新区独特《的风:貌和便捷的交通所有!。建设单位《。不靠道路方向至少】各退:本方地界5米其中】不临路的南(北【)方向后退本方【。地界采光《间距的1/2— :
第二十【三条 为鼓励和引】导开发投资者实现】规划意图支持城市】的公益?。设,施建设特作如下奖励!规定 ?
《 1、地块开发者】在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满足【规定指标情况下另为!城市提供一定的公共!用地或建筑层底【空间、开敞用—地,其目的是《为城市提供公共绿】。地或公共活动场所】且提供的公共用【地符合?以下要求任》意方向净宽大于15!米实际使用面—积大于150平方】米常年每天二十四】小时为公众开放【活动不得改变性质用!作它用则该用地容】积率上?限可提高相应的百分!比最高可达20% !
2—、地块开发者在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满足:规定指?标情况下提供—用地作为城市—公共停车场停—车场设于地面且【直接对?外且停车《位不小于20个则】该用地容积率上限】可酌情提高5-20!%
《
?3,、若地?块开发者承担了【相邻的新辟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建筑拆迁则拆迁】土,地面积可《。计入用地《面积以计算容—积率提高相应地块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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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规:划区内应大力提倡】绿化建设城》市干道旁《的,街头绿地及》居住小区《内的:公,共绿地严格》按,“谁开发谁》建设”的原则进【。行建设在开发完成】的同时?绿化建设应》完全竣工城市—干道的绿化带应视各!干道:性质建成各自的特色!以形成丰富多—彩的城?市街:道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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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园:区,总体规划另有规定的!以总体规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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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并批准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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