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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诚—信综合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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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诚信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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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筑〔?2014〕13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提高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督促》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广州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并已】。。经市法制办审核同】意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11日
第一条! 为了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督促【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2007〕17】1号)和《。市建:。委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1〕820【号)的?精神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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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诚信综合》评价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依据】本,办法和有《关法规文件对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和?监理活动《以及注册《后的活动《进行:诚信量?化评价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分别计算其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并进行动态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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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诚信》综,合评:价范围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小!额建设工程》除外)从业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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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诚信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由基?本评价?(80分)、业绩】(10分《)和奖项《(10分)构—成其中?基本评价为其当前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施:工,。诚信评价《分之:和,从企业诚信评价系】统中自动提取—业绩和奖项由计算】机系统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绩库数据自动生【成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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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不良《行为扣分由市、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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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诚信评价的基!准分:为35分(》无在建项《目的取基准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得分=—基本评价(当日)+!业绩+获奖-不【良行:。为,。
】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的其基本【评,价分按基准》分,计总监理工程师按所!承,接项目?。个数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其基本评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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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综合诚【。信,总得分为近6—0日诚信评价—分,。的算术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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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招标人利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诚信:综合评价成果编【制招标文《件时: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占!诚,信总分的《80%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诚信综合评!价分占诚《信总分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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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被评价人员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价结果》作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作出?评价的主体》单位反映评价主体单!位应当在《。收到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检查!有关评价情况并答】。复异议人《如,。。有错误应当》修正评价主体单位逾!期未答复或异议【人对评价《主体单位的答复【不,服的应自答》复,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或自?收到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诉后30个工【。作日内调查并答【复异议?人发现确《有错:误的要?求评价主体单位纠】正
!第十一条 参—与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评价】、运行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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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的?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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