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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日!照分析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条】 , 为规范衡水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管!理,工,作保证生活》居住类建筑的—采光:。日照要求《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生活居!住类建筑是指—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包括住《宅、医院病房楼、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和托儿所及中小】学教学楼等
第三!条 日照分析是】利用计算机日照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及当地经纬度、所】处气候区、城市规】模模拟某一建筑【或者建筑群在规【定日照标准日—的日照情《况分析计算》其相关?的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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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请办理含有!高层建筑及可能对】生活居住类建筑产生!日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进行日照—分析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第五条 《 日照分析应—当由:建设项目单位—或个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 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城市规划资》质或一级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质;
《
(二)【日照分析采用建【设部鉴?定通过?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具备】日照分析条件的单位!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到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第】六条 ?。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第七条? 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条!式或板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或塔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
第八条】 日:照,分析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 : (一) 地—理位置衡水》市区东经《。115度《41分?北,纬37度44分
】。
(二)【 有效时间带大寒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 (三)时间统!计方法不少于5分钟!的,连续时段累加
【
《(四)?。日照时间《计算起点《窗户以?外墙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住【宅窗户?计算高度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其他建筑按照!窗,户的实际高度计算】但应不低于室内地坪!以,上0.9《米
(五)!采样点间距不—小,于1米
】(六)分析采样【间隔不大《于5分钟《
《 ,(七)分析方—法采:用“网?格法:平面日照《等时线”根据实际需!要可附加“多点区】域分析?”、“沿《线分析”或者“窗户!分析”
第—九,。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需进行!日,照分:析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或场地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在新!建建筑日照阴影范】围内: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或《。场地
》 (?二):在,上述范围内项目设】计方案?。已经审定、》待建:、在建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或场地
第】。十,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已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结—合拟:建建筑物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
! (:二)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审定、》待建:、在:建的:建,筑
:
? (三)规》划建筑东西两—侧为规划建设用【地时应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规划】建筑做(东》西)镜像对称轴【为相邻地《界或道路中心线【镜像建筑既作为遮挡!建筑也作《为被遮挡建》筑考虑
】 ,。对于完全由镜像建筑!。引起:被遮挡建筑不—满足日?照标准?的计算?该被遮挡建》筑的:日照时不考虑镜像】建筑的影《响
第十一条 】。 日照?分析的主要》。基础资料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
(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1000电子地】形图
— (二)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和屋顶平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
》 (三)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四)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 (五)根》据本办?。法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正在建或已—批未:建的建筑《的资料
【 (六)本》。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由日?照分析委托人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本条第(五)!项规定中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集
》 (七)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第十《二条 日照分析时!在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后应当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以便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当发现【客体建筑范围内有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再对!其进行窗户分—析或其?他分析
第十三条! 日照分析应当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管理时参考【的技术性依据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
? 3、根》据,本,。基地客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
! 4、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二)日》照,。分析结论
》
1—、,计算出客体建筑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和,位置
》 2、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建筑的位—。置,
《 , 3:、附图
(!1) 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内)(—11000~120!00);
!(2) 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3) !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成果—图中应采用不同【颜色的条形》色带标注日》。照时数
第十四】。。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如!下审核
》 (一) 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的单位资质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
(—二) 日照分析报】告的报送材》料是否?符合本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关单位—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与原日照分析计算】。结,果基本一致即作为实!际,日照的最终结果【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资!料不实?或者隐瞒情况而【产生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日【照分析单位应当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单: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取消《该单位和责任人【的登记备《案资格
《。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委托日照分析单!位,进行日照分析应签】订日照分析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服务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衡水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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