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水市】日照分析《管理技术规定 【
:
第一条 为规!范衡:水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管理【工作保证生活居住类!建筑的?采光日照要求—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活—居,住类建筑是指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包!括住宅、《医,院病房楼、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和托儿!所及中?小学教学《楼等
?
,第三条 《 日照分析是利用】计算机?日,。照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及当地经纬度、!所处气候区、城市规!模模拟某一建筑【或者建筑群在—规定日照标准日的日!照情况?分析计算其相关【的量化?指标:。
:第四条 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请办理含有高层建】。。筑,及可能对生活—居住类建筑产生日】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进行日照分—析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
第五?条 日照分析应当!由建设项目》单位或个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 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城市》规,。划资质?或一级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质;
】(二)?日照分析采用建【设部鉴定通过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具【备日照分析》条件的单《位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到,。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
第:六,条,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第七条 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条式!或板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或塔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
第?八条 日照分—析,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
? (一) 地—理位置衡水市区东经!115度41分【北纬37度》44分
】(二) 有效时【间带大寒《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 (三)时【间统计方法不—少于5分钟的连续】时段累?加
:
, ?(四)日照》时间计?算起:点窗户以外》墙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住宅窗》户计算高度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其他建筑按照】窗户的实《际高:度计算?但应不低于室—内地坪以上0.【。9米:
? , ,(五)采样点—间距:不小于1米
—
(》六):分析采样间隔不【。大于5分《钟
—(七)分析》方法:采用“网格法平面日!照等时线《。”根据实际需要可】附加“?多点区域分析”【、,“沿线分析》”或:者,“窗户分析”
第!九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需进》行日照分析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或场地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一)在新建】建筑:日照阴影范》围内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或】场地:
(二)】在上述范《围内:。项目设计方案已经】审定、待建、在建】。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或场地
—
,第十条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以已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结合】拟建建?筑物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
(二【)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审?定、待建《、,在建:的建筑
(!。三)规划建》筑东西两《侧为:规,划建设用地》时应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规【划建筑做(东西)】镜像对?称,轴为相邻地界—或道路中《心线镜像建筑既作为!遮挡:建筑也作为被遮【挡建:筑考:虑
》。。 对于完》全由:镜像:建筑引起被遮挡【。建筑不满足日照标准!的计算?该被遮挡建筑的【日照时不考虑—镜像建筑《的影:响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的主要基础资料【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1000【。电子地形图
【 (二)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和屋顶》平,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
》。 (三)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四,)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五)】根据:本办:法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正在建或已批!未建的建筑》的,资料
— (六)《本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由日】照,分析委托人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本条第(五)】。项规定中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集
】 ,。 (七?。)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
第十二条》 ,。 日照分析时—在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后【应当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以》便作出对比明—确遮挡影《响当发现客体建筑】范,围内有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再对其进!行窗户分《析或其他分析
】第十:三条 日》照分析应《当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管理时参考》的技:术性依?据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
》3、根据本基地【客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
4】、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二!),日,照分析结论
】 1、计算【出客体建筑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和—。位置
— :2、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建筑的位置!
,
《 3:。、附:图,
,
(1)【。。 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内)(11》000~《12000);【
(2) !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
(3)【 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成果图【中应采用不同—。颜色的条形》。色,带标注日照》时数
第十四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如下审【核
:
(一) 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的—单位资质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
(—二) 日照分析报告!的报送材《料是否符《合本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关单位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与原日照分析计算结!果基本一致即作为实!际日照的最终—结果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资料不实或》者隐瞒情况而产【生,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日】照分析?单位:应当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单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取消该单位和责任人!的登记备《案资格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委》。托日照分析》。单位进行《日照分析应签订【日照:分,析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服务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 本规定由衡水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