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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污染防治!管理
第十】六条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污染】防治由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直接!监督管理《其中一级保护—区,。生活饮用水取水口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监管【准保护区污染防【治由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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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环!保部门?应在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设—置界碑明确各—级保护?。。区地:理界线供水单位应】在一:。级保:护区内取《水,。口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禁止事—项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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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在一、二级!保护区内一般—不得新建、重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建设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先行审批制度—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由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先行直接审》批;在准《保护区内按》分类管理要求执行市!、,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批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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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计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不得予以批准【建设:
第十九条!凡运输剧毒物品【、有毒有害物质【或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必须进入保护区的!。必须设置《。有效防?渗防漏防扩散—措施并应事先报【经公安?、地方海事或交【。通,部门批准同意 【
《第二十?条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应!遵守下列《防治管理《规定
【 (一)》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核《准制度由排污单位】向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发给排污许【可证后凭《。限定的排污》总量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应保证—正常:运行并?做好原始记录执行月!报表制度次月5日前!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上?。月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情况 —
(【二)禁?止超标排放取缔无】证排放?污水产生量不—得超过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当污染物】排放浓度《、种:类、去向发》生变化时应事先【重新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三)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确需拆除或闲置!的必:须征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规划、建—设、经贸、国土【、,农业:经,济、工商、卫生、水!利等部门应鼓励【和,支持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内当地单位】和居民向《异地迁移发展引【。导二级保护区内单位!和居民发展》无污染生《产,经营项目落实—清洁:。生产和水《。资源生态保》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地各级【政,府(包括《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建设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发,展,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沿线《纳污管网《建设加快《污,水进网集中处理对未!按规定建《成生活污水或纳污】管网:、垃圾处理设施【的地方和单》位由其上《。级政府下达限期建】成或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任务逐步实行集中!处理提高环境—清洁化、生态化【。、资源化管理水平 !
第二十三条!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对地表水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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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各级渔政管理部门!应明确?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渔业捕捞活动确需】捕捞的必须凭核发的!许可证捕捞严—格,控制保护区内由渔业!捕捞带来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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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为改善水质或水上】景,观旅游建设》进行保?护区内种植或养殖的!必须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农业经!济、旅游《。部,门,批准实施禁止擅【。自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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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建】筑物出租给他人【从,事本办法禁》止的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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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因污染《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的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同时立即通【知供水单位》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在】2,小时内报告环保、卫!生、建设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环,保,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处理
— 造成》。跨区: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由【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有:关区:、镇(?。乡)政府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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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在造!成严重污染并—危及供?水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当地政《府应当及时》向当地居民》公告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责令有关责任单【位停止排放污染物】消除现?场,污染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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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环保部门和【有关执法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本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现场进行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或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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