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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规,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规划方案】。评审活动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推选最佳】方,案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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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乌海市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
第】三条 评审活动】依据本规定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者影响
!第四条 方案评审!工作:阶段应当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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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专家库及评审会专】家构成;
【 (二)会议准!备与方案评》审;
》 (三)推荐!择优方案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第二】章 专家库及评】审,会专家?构成
第五条 !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专家库并按项】。目的性质、类—型对:入库专家进行分【专业管理专家库一】经建:立应对?外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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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乌海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审—。专家必须《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确定
第七—条 进入专家库的!。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 《(一)从事规划【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资历专业水!平
? (二【)熟悉规划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并具有参加!方案评审相》关实践经验 —
(】三)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能够—承担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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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评审】会专家成员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或者直接确定!的方式从《专家库中确定—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第九条 》。。评审会专《家成:员每次?确定数为五》至九(单数》)名 评审会设评】审组长一名由资深专!家担任评审组长【与评审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第十条 !。评审:会,专家:成员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可能】对,方案公正《评审产生影》。响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会议—准备与?方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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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评审活动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负责通知《与会专家及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 评审会所发【生费用(《。包括专家《评,审费)?由承办单位负责
! 第十三条 【评,审过程由评审组长】。主持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介绍规划!背景:、规划设计要—求及:技术指标要》求设计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介绍!参评方?案
第十四条 】 评审会专家成【。员,应根据有关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方案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应—当科学合理
第!四章 推—荐择:优方案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五条 由评审!组长负?责将每一位专家成】员的评审《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并指定专人】当场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在最大限度满【足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应】推荐出择优方案【对于应?进行适?当调整的推荐方案评!审会应明确是否需要!在修改后重新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六条: 评?审会结束前应当场宣!布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该意见?须经评审会全体【成员签字后》随方案一起报送【规划行主管部门并】抄送给参评方—案的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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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专—家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专家成员拒!绝在评审《意见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会》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十八条 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参评方案—的意:。见可以?采用远程咨询方【式征求专家意见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 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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