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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乌!海政发(200【。7)8?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 乌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2月1》0,日经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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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建设部等七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通知?(,内政发(2007】),107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乌?海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条】。。 市建委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民政】、规划、国土资源、!。税,务、金融、统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要在解决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建设房《产,、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报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市!建设房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部门共同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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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七—条 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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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首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优惠贷款利》。。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优先向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在符合《商,业银行要求的—条,件下可以用》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十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购房人【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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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区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第【四章 价格的—管理
第十八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利》润,三,部分构成
】(一)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价的构成因素
! ⒈征地拆迁【补,偿费
《 ⒉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⒊】住宅建设和》设备安装工程费
! ⒋?小区内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公用配】套设施部分建设费】用
⒌以【1至4项《费用之和为基—数2%? 的管理费》
? ,⒍贷款利息》
? 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税金按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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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按本条(—一)七?项因素中前4项【费之和3%以内的】。利润计算销售基准】价,。格市、区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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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建设》。房,产部门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及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费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一!经核准?建设单位不》得突破?楼层调节系数代【数和为?零如因特殊原因【确需重新《定价的要履行—报批程序凡》。未核准销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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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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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的低收】入,家庭;
》。 :(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80%的住房【。困难家庭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区,。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核准、公示和轮【候制:度
?。 (一)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建设房管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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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审区建设房管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建委《
? (:四)核准市》。建委对区《建设房管部》门上报的《申,报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卡注明可以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内的按核准面【积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五)轮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卡的申请人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进行》轮候
其中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涉【及,的被拆迁家庭—等住房?困难家庭可》优先配售《。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单位凭申请!购房人持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卡《出售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卡有》效,期,为2年逾期》未购:买,的需重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卡由市建委【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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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销售《公告建设房产部门将!全部房源信息通过】媒体进行预(—销,)售公告
— 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销售《。方式:、售房?时间
》 (二)《入围排序建设房产部!门根据房源数—量,与申请数《量的一定比例—和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并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选房顺序应当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排序及公开摇号】。应当:在监察?部门、公证部门以】及,入围市民代》表,。监督下进《行并:依法公?证
(三)入!围公告建设房产部】门将入围申请人名单!及选房?顺,序在媒体上公告【
(四)公】开选:房申:请人按公告的选房顺!。序到:开发建?设单位购买
【第二十六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土地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 已:。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
! (一)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性质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由市发改【。委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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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建委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责成其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情况、】收入情况对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建委追?回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并依法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对!申请人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此前—已审批但尚未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内容的事项应按】本办:法做相应调整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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