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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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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政,发(2007)【8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2月—。10日经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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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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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建设部《等,七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通知(!内政:发(2007)1】。。07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乌海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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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条 市?建委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民政、规划【、国土资源、税务、!金融:、统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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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要在解决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建设房产、!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报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市建设?房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部门共同下】达
?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七条? 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首!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优惠贷】款利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优先向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在符合商业银行要求!的,条件下?可以用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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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购房人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第,十二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区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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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第—四章 ?价格的管理》
第十八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利润三部!分构成
—。 (:一)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价的】构成因素
】⒈征地拆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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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 ⒊:住宅建?设和设备安装—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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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小》区内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公用?。配套设施部分建设】费用
⒌以】1至4?项费用之和为基【数2% 的管理【费,
⒍贷款【利息
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税金》按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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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按本条(一)!七项因素中前4项】费之和3%以—内,的利润计算销售【基准价格市、区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建!。设,房产部门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及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费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一经《核准建设单位不【得突破楼《层调节系数代数【和,为零如?因,特殊原因确需重【新定价的要履行报】批程:序凡未核准销—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销售
!第五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
—。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的—低收入家庭;
! (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80%的住—。房困:难家庭?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区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核准【。、公示和轮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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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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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建设!房,管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三—)复:审区建?设房管?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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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准市建委对区】建设:房管部门上报—的申报?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卡《注明:可以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内!的,按核准面《积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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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轮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卡的:申请人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进行轮候
! :其中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涉及的被—拆迁家庭等住—房困难家《。。庭可:优先配售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单位凭申》请购房人持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卡出售!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卡有?。效期为2年逾期未购!买的需重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卡由市建委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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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销》售公告建设房产【部门将全部房—源信息?通过媒体进》行预(销)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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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销售【。方式、售房时间
! (二)》入围排序建设房产部!门根据房源》数,量与申请数量的一定!。比例和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并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选房!顺序应当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排序》及公:开,摇号应当在监察部】门、公证部门以及入!围市民代表监—督下:进,行并依法公证
! (三?)入围公告建—设房产部门将入围申!请人名单及选房顺序!在媒体上《公告
《 (四)公开选】房申请人《按公告的选》房顺序到开》发建设单《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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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土地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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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已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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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性质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由市发改委!。依法进?行,处罚;
》 (?三):。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建委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责成【其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情况、收入情】。。况对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建委追!。回,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并依?法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对申《请人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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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此前已审【批但尚未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内容的事项应【按本:。。办,法,做相应调《整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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