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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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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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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政办【发,〔200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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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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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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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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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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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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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由各区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定《期公布其辖区—内不同区域房—屋的市场平均—价格作为住宅房【屋估:价参考?依据:
—第四条 》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定?期公布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以及拆迁构!筑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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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权属》证标明为住宅的房】屋按照市场》比,较法结合经市政府】授权的乌海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公】布的乌?海市城?。区拆迁?住宅房屋估价修【正,办法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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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属证标明为—商,用,的房屋参照距离被】拆迁房屋最近区域】的,近期房屋交易案【例按照市场比较【法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
— 《权属证标明为工业】及其他的房屋房【屋,按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构筑物按重置成新】价格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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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土地—根据被拆迁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标明的用地》面积确定《补偿额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现行—土,地,管,理费的?收费标准给予补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照土地】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违法用地—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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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以房《屋权属证为单位非】分户、析产的被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总额不—足本年?度,公布的最低货币补偿!标准且在本市区【域内无其他房—屋的按最《低货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最低货】币补:偿,标准按5《5,平方米?住宅房屋的市—场价确定《最低补偿实行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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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拆》迁临街住宅房屋【在货币补偿》。金总额的基》础上增?加,20%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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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货币补偿金总额】的基础?。上增加5%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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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市、【区两级拆《迁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拆迁【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拆迁人擅自抬—高或降低拆迁补【偿标准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本市建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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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本办法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拆迁补》偿有关?。补,助费标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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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乌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乌海政【办发(?2,003)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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