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措!施
!4.3.1 接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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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第1款、第2款】、第5款~第—。9款的规定
】
— 2 《采用接闪网时接闪网!格形成的面应覆【盖整个屋《顶面网格《尺寸宜为步架的整】数倍形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
,
?
《 3 采用接】闪网以外《类型的接闪器—时应采用《滚球法确定其保【护范围滚球半径【应为60m》
》
4.3《.2 当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高】度超过60m时应采!取防侧击《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对水平突出—古建筑外墙》或塔身的《屋,檐、垂檐、》飞檐、翼角》、,挑檐等部位当使用】半径:为60m的》滚球从屋面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的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 2 对】。于高度大《于60m的古建筑其!高度的80》%,以上且超过60m】的部位应按屋顶进行!防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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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第3款的《规定
《
《4.3.《3 单体古—建筑的专《设防雷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当外轮廓周!长大于100m【时引下线的设置不应!少,于4:根宜沿外墙四周均】匀对称布置》且宜优先布置在易遭!雷击的部位》其间距沿《外墙周长计算不宜大!于25m当》保,。持25m《的均匀?间,距,有困难时应按下【列措施之一处理
】
》 1 当古!建筑通面阔大于2】5m且无法在古建】筑正:面,敷设引?下线时可在古建筑】正,面两个墙角》各敷设1根》引,下,线同时在侧墙和通】进深方向的外廊柱】上、后?墙等较隐《蔽处增加引下线使】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25m当后!墙无法安装引下线时!可仅在侧墙或通进】深方向的外廊柱【上增加引下线使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25《m
!。 :2 : 当古建筑跨距较】大且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应减少该引下线与其!他,引下线之《间的间距使平均【间距不大于25m】。
4.3!.4 每根引下】线均应?与接:地装:。置相连接单根引下】线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在》不影响古建筑—。基础的条件下单体古!。建筑各?引下线?的防雷接地体宜相互!连接当接地电阻大】。于3:0Ω:时按:地装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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