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措》施
!4.3.1 【接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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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第1款【、第2款、第—5款~第9》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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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采用接闪网!时接闪网格形成的面!应覆盖整个屋顶面】网格尺寸宜为步架】的整数倍《形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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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采用接闪【网以:。外类:型,的接闪器《时应采用《滚球:法确定其保护范围】滚球半径应为60】m
4】.3.2 —。当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高度:。超过60m》时应采取《防侧:击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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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水【平,突出古建筑》外墙:或塔身的屋檐、垂檐!、飞檐?、翼角、挑》檐等部位当使用【。半径为60m的【滚球从屋面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的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 ?2 对于高度大于!60:m的古?建筑其高度》的80%以》上且超?过60m的部位应按!屋顶进行防雷—保,护
! , 3 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第3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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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单体:古建:筑的专设防》雷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当外轮!廓周长大《于100《m时引下线的设置】不应:少于:4根宜?沿外墙?四周均匀《对称:布置且宜优先布置】在,易,遭雷击的《部位其间距沿外墙】周长计算不宜大于2!5m当保持25【m的均匀间距—有困难?时应按下列措施之】一处理
》。
— 1 当古建筑!通面阔大于25m】且无法在《古建筑正面敷设引】下线时?可在古建筑》正面两个墙角各敷设!1根引下线同时在】侧墙和通进深—方向的外廊柱上、】后墙等较《隐蔽处?增加引下线使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25m当后【墙无法?安装引下线时可仅】在侧墙或通》进深方向的外廊柱】上增加引下线使【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大于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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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古:建筑跨距较大且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应减少该引下线】与其他引下线之间的!间距使平均间距【不大于2《。5m
】4.3?。.4 每根引【下线均应《与接地装《置,相连:接单根引下线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在】不,影响古建筑》基础的条件下—单体古建筑》各引下线的防雷【接地体宜相》互连接当接地电阻】大,于,30Ω时按地装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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