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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未取得》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其土地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位】。置、界限或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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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临时—。。。用地:。上,进行永?久,。。性建设的或》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拆: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
未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进行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有关活动限期—恢复原貌;不能恢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给【予经济处《罚
《 : (《。一)占用《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广》场、绿地、市政【公用设施、》高压供电走》廊、防?汛通道?。。和其它公《益设施用地》的;
】 (二)》妨碍城乡交通、【消防:通道、航空安全【的;
》 (三【)对城乡生态、【环境卫生构成—破坏:及对水源保》护构成威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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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筑间—距不足严重影响【相邻建筑《采光的;
》
, :。 (五)严重影响!城乡市容景》观、公共《。。卫生、文物保护自然!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
】 , , (六)其》它,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
】
第三十九条 !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但近期尚可【暂时予以利》用的违法建(构【)筑物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予以没—收
《
第四十条 —具有下?列影响?城乡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设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 (:一)擅自改变建设】工程的使用》。。性质的;
【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面积的;【
,
? (三)擅自改】变建设工程层—高的;
》 (》四)未取得》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提前开?工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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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擅自改—变规:划,审批的立面》造型、装修材—料、建筑色彩的;】。
第四十一】条 对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室外】。雕塑、建筑小品、广!告牌等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建设工程—责令建设单位或【个人: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可】强制执行《拆除:的,费用由违反规划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 对—于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决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扩大建设规【模的要坚决》纠正并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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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对阻:。。挠规划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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