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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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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未!取得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其土地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位置【、界限或《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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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临时用!地上进?行永久性建设—的或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拆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 《。 :未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进行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有,关活动限期恢—复原貌?;不能?恢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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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给予:。经济处罚
【 》。。。(一:)占用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广场、】。绿地、市政公用【设施、高《压供电走廊、防汛通!道和:其它公益设施—用地的?;
】 ,(二)妨碍城—乡交通、消防—通道、航空安—全的;
》 》 (三)对城—乡生态、环境—。卫生构成破坏及对】水源保护构》成威胁的;
! (四《)建筑间距不—足严重影响》相邻建筑采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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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严重?影响城乡市容景【观、公共卫》。生、文?物保护自然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
(【六)其它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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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但近期尚可!暂时予?以利用的违法—建(构)《筑,物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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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具,有下列影响城乡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设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 (一》)擅自改变建设工】程的使用性质—的;
《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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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擅自改变!建设工程《层,高的:;
(】四)未取得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提前《开工建设的;
! ?(五)擅自改变规划!审批的?立面造型、装—修材料、建》筑色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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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对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室外?雕,。塑、建筑《小品、广告牌等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 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建】设,工程责令建设—单位或个人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可?强制执行拆除的费】用由:违反:规划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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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对于【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决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扩大建【。设规模的要坚决【纠正并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对阻挠规划》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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