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责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 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具体!负责
?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实施带】班检查?、,带班生产《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单独建立使用台账!并在财?务账:上专项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辨识和】公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 《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编制、论证、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审定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交底、施工》。、验收和《监测
》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施工作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
—。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书面告知义务—
《 , 【(一)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
! 》 , (二)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
—
! (三)》违章操作《。的,危害;
! , (四)】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
《
, ! (:五):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 (【六)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 第二?十三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以下权利》
】(一:)知晓作业的危险和!危害;
【 : (二)对—。施工作业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批评》、举报和投诉;
】
(】三)取?得职业卫生》与健康?保障的权利;—
【 (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 : (五)在施!工,中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 (六)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 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 (一)依》。法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二)遵守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 :(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
《
? (四)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 :(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加【安全应急《。演练;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