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
》
(20》15年1月23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0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进行修正自》201?7年10月》28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审核?管理工作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市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其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工作由市园林部门!负责区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其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工作由区园林!部门负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园《林,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审查阶!段,对项目规划配套【绿地面积情况进行】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向规划部门【反馈
《 在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核实阶!段园林?部门应?当对项目配套—。绿地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检查意【见向规划部门反馈
! 第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以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范围为准《
: 第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率应当符合—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标准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达到规定标准的经!园林: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7》0%
建设工】程项目?属于兼容用地性质】的其配?套,绿地率标准按照所含!各类别用地》比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各类《别,用,地面积不明》确的按照不同—。类别建筑面积比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
?第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部门在对《道路绿?地等城市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前期审》批时应当会同园林】部门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审核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第八条 住宅项目】配套绿地边界起【止点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临】宅间路、组团路【、小区路的公共绿地!边界算到《路边宅?旁(宅间)绿地【边界算到路边;【
(二)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的算《到人行便道边—缘;
《。。 ,(,三)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的算?到道路红线》;
: , (四)临》建筑物的算到建筑物!墙,脚;
(五)临!围,。墙、院?墙,的算:。到其墙脚《
?第九条 公共绿地北!侧边界线《。与南侧基准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当不小于该基】准,建筑物高度的1.】5倍;基准》建筑物以绿》。地南侧相《邻的正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建筑物—为,准;南侧建筑物采取!非正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其距?离按照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确定
第—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折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独立》人工造景水域按其面!积的3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但不得?大于配套绿地总【面积的10》%;
? (?二)单株种植—的乔木按照树池实际!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成行种【。植的乔木株》距小于5米且数量在!5株以?上的:按其实际种植长度】乘以树穴平均—宽度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采用树—阵方式?种植:。干径大于《8公:分的:乔木、株距》小于:5米:且每排?每列乔木株》数均在4《株,以上的按其》树阵整体《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 (三)采—取种植槽方式、且种!。植槽宽?度大于0.5米的垂!直绿:化,按其种植槽》面积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采!用立式种植方—式的:垂直绿化按其实际立!面绿化?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 第十一条 —建(构)《筑,物顶板上方覆土绿化!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配套绿地面积
】。 (一《)覆土厚度在—1.2?米以:上的按其实际绿化】面积的100%计算!;
》 (二)覆》土厚度在1.—0米:以上的按其实际【绿化面积的80%】计算:;
《。(三)覆土厚度在】0.6米以上不足1!.0米的按其实【际绿:化面积的65%计算!。;
:。 (四)覆—土厚度不足》0,.6米的按其实际】绿化面积的30%计!算;
— (五)覆土厚【。度不足0.4—米的:不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 第十二条 采【用镂:空植草砖方式—。。铺设的停车位—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 :。采用镂空植草砖【方式铺设且每个停车!位均种植干径大于】。8公:分庇荫乔木》的按其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得计入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
(一)—。阳台绿化、室内绿化!、盆栽花《。草树木墙、栏—杆,上的:花台、花地;
】 (二)《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等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园林》部门审?核确定的标准实【施配套?绿地建设配套绿【地建设完《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实地测量
】 园林部门》应当加强对配—套绿地?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配套绿地《实地测量结果形成】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监督检查—意见并向规划—。部门反馈规》划部:门应当在规》划条:件核实?时将其作《为该项目配》。套绿地率是》否达:标的依据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园林部门审—核确定?的标准建设配套绿地!实,际建:成的绿地《面积小?于批准绿地面积【的由园林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 (?一)差额绿地面【积,占审核?批准绿地面积—的比例低于10%的!按照差额《绿地面积处以绿化】补,偿费3倍《的罚款?;
《(,二,。)差额绿地面积占】审核:。批准绿地面积的【比例超过10—%但:低,于20?%的:按照差额绿地面【积处以绿化补偿【费4倍的罚款;【
《 (三)差额绿地】面积占?审核批准绿地面积的!比例:超过20%的—按照差额《绿地面积处以绿化】补,偿,费5倍的罚款
】 ,擅自占用配套—绿地或者有其他损】害,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行为的按照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15日制发的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核—计算办法(武政〔2!00:。5〕3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