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移,交与备案《 , ?第九条 《城市桥?梁,。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条 城市】桥梁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由建设!单位在六个月—内移:交,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移?交城市桥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等城市桥《梁建设前《期有关档《案;    【 (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质监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 (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四)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书;】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移交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接】收通知书;》经审查不《合,格的出具不予接收】的书面意见》 :    不予接收的!书面:意,见应当注明不—予,接收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后应当依程!序重新申《报移交 第十【二条 下列城市桥梁!不需进行移交的其】管,理单位应当在城市桥!梁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管理 《     》(一)具有城市桥】梁功能的人防—设施;  —   (《二)铁道桥梁—;   》  (三)主要用】于架设供水、供气、!供热等管道的城市桥!梁;    【 ,(四)公园、—工厂、学校、大型】商务区、建筑小区、!村庄等?相对封闭管理区【域内的城市》桥梁 ? 第十三条 管【理单位不明确—的城市桥梁由所在地!辖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并向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四条 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移交桥梁和备】案桥梁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 城】。市桥梁管理机构和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符合下】列,规定的信《息档:案:  》。   (《一,)城市桥《梁信息档《。案应当?以一座桥梁为单位】建档;    】 (二)《信息档案应当—。包括城市桥》梁主要技术资料施】工、竣工资》料养护技术文件巡】检、检测资》。料桥上架设》管线等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利用多】。媒体技术逐步—实行电子化、数【据化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  》。 , , (四)根据—城市桥梁运》行期间的各种检测】数据及时更新城【市,桥梁档案信息实现】城市桥梁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