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移交与!备案
第【九条 城市桥—梁,。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条 城?市桥梁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由建设单【位在六?个月内移交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移交城!市桥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等城市桥《梁建设前期有关【。档案;
】 (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质监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 (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四)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书;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第十一《条 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移交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接收通知书;经审!查不合格《的出具不予》接,收的书面意》见
不予!接收的书《面意见应当注明不予!接收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后应当依程》序重新申报移交
!第十二条 》下列:城市桥梁不需—进行移交的其管【理单位应当》在,。城市桥梁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管理
】 (《。一)具有城市桥【梁功:能的人防《设施;
【 (?。二)铁道桥梁;
! (三)主】要用于?架设供水、供气、】供热等?管道的城市桥梁【;,
《 (四《)公园?、工厂、《学,。校、大?型商:务区、建筑》小区、村庄》。等相对封闭管理区域!。。内的城?市,桥梁
第十—三条 管理单位【不明确?的,城市:桥梁由所在地辖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并向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移交桥?梁和:备案桥梁《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 !城市桥梁管理—机构和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符合下【。列规定的信息档案】:,
(【一)城?市桥梁信息档案应】当以:一座桥梁为单位建档!;
— (二)信息—档案应当包括—城,。市桥梁主要》技术资料施工、竣】工资料养护》技术文件巡检、【检测:资料桥上架设管线等!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
(三【)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利用多媒体】技术逐步实行电【子化、数据化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
】 (四)—根据城市桥梁—运,行期间的各种检测数!据及时更新城市桥梁!档案信息实》现,城市桥梁《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