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森林》消防队伍《的管理
【第七条 森林—。消防队伍(员)【。在组织、《行,政上归属组建单位】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当地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和培》训主要职责是
! ,。 ? (一?)贯彻执行森—林消:防工作方针》。遵纪守法服从当地】政府及?上级森林消防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
(!二)学习《森林消防知识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时参加培训和训【练努力提高扑救技】能
(】三)在扑救森林【火,灾中:服从指挥《密切配合积极扑救力!。争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 (四)爱护!装备器材确》保扑火装备完整【清,洁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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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积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各森林消防队要【按照下列要求做好制!。度,建设和内业建设
】
(】。一)专业森林消【防,队
? 制度建设】。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务管理制》度、业务培训制度】、学习制《。度、扑?火安全制度、装备】器材管?理制度、体能训【练,制度、?奖惩:制度
内!业建设队牌》队员情况表辖区内】的地:。。形图:、,行政区?。划图:森,林火灾扑救记—录,簿,(册)?
(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 制《度建设集结待命制度!、业务学《习培训制度、扑【火安全?制度、装备器材【管理制度
》
: 内业建设【。队牌队员情况—表辖区内的地形【图、行政《区划:图等扑火档案
【
(三)应!急森林消防队和义】务森林?消,防队根据扑火预案】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 :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负责指【挥、协调、调度本辖!区的:森林消防《队伍各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
《 在》紧急情况《下上级森《林消防指挥部可【以调度?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跨区域、跨!单位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第十《条, 在不影响防扑】火任务?的前提下《。专业森林消防队可承!担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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