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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森林消防队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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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森【。林消防队伍(员)】在组织、《。行政上归属》组建单位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当:地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和培》训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森林消防—工作方针遵纪守【法服从当地政府及上!级森林消防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
】 (二)学习森林消!防知识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时参加培】。训和训练努》力提高扑《救技能
!(三:)在扑救森林火灾中!服从指挥密》切配合?积极:扑救力争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 ,(四)爱护装备【器材:确保扑火装》备完整清洁性能良好!
: (五)积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各森林消防》队要按照下列要【求做好制度建设【。和内:业建设
】。 , (一)专—业,森林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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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建设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务管理】制度、业务培训制】度、学习《制度:、扑火安《全制度、装备器【材管理制度》、体能训练》制度、奖《惩制度
【 内业建》设队牌队员情况表辖!区内的地《形图、行政区划【图森林火灾扑救【记录簿?(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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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 制》度建:设集结待命制度、业!。务学习培训》制度、扑火安全制度!、装:备器材?管,理制度
— ?内业建设队牌队员】情况表辖区内的地】形,图、行政区》划图等?扑火:档案
【 (:三)应急森林—消防队和《。义务:森,林消防?队根据扑《火预案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 》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负责指挥!、协:调、调度《本辖区的森林消防队!。伍各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
《 在紧《急情况?。下上级森林消防指】挥部可以调度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跨区!域、跨单位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第十条 在不!影响防扑火任务的前!提下专业《。森林消防队可承担】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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