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 ,。 现将晋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照此办《。法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工!。程质量?。监,督努力提高建设效】益以促进城》乡建设事业的—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第一条 《 为强化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效益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等建设—工程和混凝土构件产!品的质量《监督均按本办法执行! : ,
:
第三条《 凡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工程承包】。城,市建设开发》建,筑构配件生产的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管理手册】、取费资格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到市建设—局办理承包工程【许可证?后才:可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第四《条 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市城【乡建设局市及县(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分】级,管理权限《市监:督站负责市》直工程?以及未授权给县(区!),的工:程项:目和三级及以上【混凝土构件厂的质】量监督管理》县(区)监督站【。业务上受市监督【站指导负《责本县(区)行政区!域,内除市?监督站监督范围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混?凝土构?件厂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
: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含城市》建设开?发企业)必须到监督!站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未办理监督手!续的:市或县?(区)建《设局不予办理施【工手续建设工程完】工由施工企》业向监督站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未经监督站核定为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 , 一、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的由监督站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施工:
— 二、】在施:工和生产《中,不,执行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相关】设备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由监—督站:。责令停工或返工限】期整顿并视情—节轻重?处责任单位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弄虚作假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因质—。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对单位负—。责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由单位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三、申报竣工【工,程经监督站核定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擅自使—用的或未经监督【站核:定而使用的对责任】单位按该工程建【。筑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元的罚款并限—期返修达到》合格标准未经—。核定的?必须:经监督站补办—核定
【 四、《。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多次出现》不合格工程(产品】)的施工企业由市】或县(区)》建设局给予》降低:等级的处分直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属!勘察设计质量—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以权谋私、】。敲诈勒索、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第八条 】。 本办法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