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晋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晋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照!。此办法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工程质《量监督努力》提高建设《效益以促进城乡建设!事业的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第一条 》 ,为强化?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效益:。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等建设工【程和混凝土构件产品!的质:量监:督均按本办法—执行 ? 第三【条 凡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工程承包》城市建?设开发建《筑构:配件:生产的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管理?手册、取费资格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到市建设局办!理承包工程许—可证后才可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 】 :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市城乡建设】局市及县(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分级管理权】限市监督《站负责?市直工程以》及未授权给》县(区?)的:工程项?。目和三级及以上混】。凝土构件厂的质【量监督管理县(区】)监督站业务上【受市监督站指导负】责本县(区》)行政区域内除市监!督站监督范围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混凝土构【件,厂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含城市建设开【发企业)《必须到监督》站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未办理监督【手续的?市或县(区)建设】局,不予办理施》工手续建设工程【完工由施工企业【向监督站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未经【。。监,督站核定为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  ?   一《、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的由监】督站: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施》工 ? :     二!、在施工和》生产中不执行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相?关设:备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由监督站】责令停工或》。返工限期《整顿并视情节—轻重处责任单位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弄虚—作,假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因质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对单位负责》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由!单位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申】报竣工?工程经监督》站核定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擅自使【用的或未经监—督站核定而》使用的对责任单【位按该工程》建筑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元的罚】款并限期《返修达到合格标【准,未经核定的必—须经监?督站补?办核定   】  四、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多【次出现不合格工【程(产品)》的施工企业由市【或县(区《)建设局给予—降低等级《的处分直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 属勘察《设计质量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以权谋私!、敲诈勒《索、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第八条 】 本:办法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