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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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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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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市政办〔《。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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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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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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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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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和工程质量【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国办发【[2:000?]54号)、山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晋》政办发[2001】。]9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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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稽察是指!稽察机构依》法监:督国家有关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建?设状况评价项目【效,益以及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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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稽察的重大建—设项目?是指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包,括
】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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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主:权外:债投资、援助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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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大》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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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上级【和本级政《府授权稽察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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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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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稽!。察工:作,应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制度!。稽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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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重大项目稽【。察机构负《责,组,织稽察并指导全市】稽察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本地区的稽察机构】开展项目稽察—
第【七,条 稽察机构的人员!由,国家公务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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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稽察机—构履行职责的经【费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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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稽察—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备与稽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 稽察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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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稽察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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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稽察人《员进:行,稽察时?与被稽察单位和【稽,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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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稽察《人员依法稽察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碍稽察?人,员执行公务》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其相关单位对稽察!工,作应给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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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稽察:人员在稽察工—作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国家利益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 稽—察,机构可以对下列单位!进行稽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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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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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以及设备【供应等参建单—位有关业务》中介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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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单位
!第十六条 稽察【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和—投资控制项目—。法人:责任制、代建制、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建设环—境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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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稽察机构可以【。对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负—责人的业绩和参建】单位:的信誉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八条 被稽—察单:位应当按照稽—察机构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稽察人员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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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稽【察,人员有权进入—与项目建设相—关场所以及对—信息系?。统进行检查列—席与稽察事项—相关的会《议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
第二!十条 稽察人员可以!向财政、土地—、环保?、审:。计,、税:务、工商、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了《解与:稽察事项相》关的情况并》合法取得或复制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稽察】人员应?当听取?。被,稽察项目有》。关人员的意见以及】对相关问《。题的:陈述和申辩》
—第二十?二条 稽《察机构有权对—。。违反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或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并将:结果反馈《稽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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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稽察人员发】现可能危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侵害《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和稽察】机构报告并建议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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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稽察机【构应当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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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稽察机构应当就项目!建设中有关问题以】及项目?绩效问题向上级【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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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稽察人员对稽察事!实和稽?察报告负《责
第】二十七?条 稽察机构—应当制定年度稽察】计划在开展稽察【前应制?定稽察实施方—案,
第二十!八条:。 稽:察机构稽《察前一般应当通知】被稽察单位》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事】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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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稽察机?构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联合【稽察
! 稽察机构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稽察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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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稽察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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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听取项目建【设的:。情况:介绍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向相关人员!询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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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查验对!设备、材料和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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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可进行】延伸稽察核实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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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项目建设成—效、:。。管,理情况和参》建,单位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意见和政》策建议
!第三十?一条 稽察》人员应当《及时记录稽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者重要事实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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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稽《察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向被稽【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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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场稽察结束【后应当与被》。。稽察单位及有关部门!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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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稽察!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本级稽察机构提交】项目稽察报告稽【察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实施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和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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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稽察结果采【用印发稽察报告【或者稽察意》见、下?发稽察整改通知【书、通报等文件【形式通知项》目管理的《有关地方《和部门并抄送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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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应当按前条!所述:文件的要求》进行整改稽察—机构应当跟踪—。督,促整改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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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稽察结束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稽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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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违反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给项目建设造—成,较,大或严重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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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有关管理】部门违反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给项:目建设造成较大或】严重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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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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