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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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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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市政办】〔2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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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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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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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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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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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和工程质量!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国!办发[200—0]54号)、山】。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晋政】。办发[2001]】。9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稽察是》指稽察机构依法监】督国家?有关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建设状况评价项】目效益?。以及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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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稽,察的重大建》。设项目是指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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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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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主权外债《投资、援助》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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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重大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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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上级和本级!政府授权稽察—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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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稽察工作应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制度《稽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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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重!大项目稽察机—构负责组织稽察并】指导全?市稽:察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本地区的稽》察机构开展项目【稽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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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稽,察机构的《人员由?国家公?务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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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稽【察机构履行职责的】经费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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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稽察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备与《稽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 稽察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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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稽察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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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稽察人员》进行稽察时与被【稽察:单位和稽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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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稽】察人员依《法稽察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碍稽察人员执行!公务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其相!关,单位对稽察工作应】。。给予:协助
】第十四条 稽察人】员在稽察《工作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国家】。利益: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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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稽察机构可以对【下列单位《。进行稽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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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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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以—及设备供应》等参建单位有关【业务中介《代理:机构;
! 《(,三,)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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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稽!察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和投资控制项—目法人责任制—、代建制、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建设环境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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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稽察】机构可以对》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负责《人的业绩和参建【单位的信誉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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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被稽察单》位,应当按照《稽察机?构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稽察人员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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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稽察】人员:有权进?入与项目建设相关场!所以及?对信息系《统进:行,检查列席与稽察事】项相关的《会议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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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稽察人员可!以向财?政、土地、》。环保、审计、税务、!工商、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了解与稽察【事项相关的情况并】合法取得或复制有关!资料
【
第:。二十一条《 稽察人员应当听】取被:稽察项目有关人员的!意见以及对相关【问题的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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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稽察机构—有权对?违反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或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并—将结果反馈》稽察机构《
第二十!三条: 稽察人《员发现可《能危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侵害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和稽察?机构:报告并建议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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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稽察机?构应当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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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稽:察机构应当》就项目建设中有【关问题以及项目绩效!问题向上级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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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稽》察,人员对稽察》事实和?稽察报告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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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稽察机构应当制定年!度稽察计划在开展稽!察前应制《。定,稽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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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稽察机【构稽察前一般应【当通知被稽》察单位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事先】告知
【。
,第二十九条》 ,稽察机构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联合【稽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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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稽察机构》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稽察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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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稽察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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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取项—目建:设的情况介绍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向相关【人,。员询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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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查验?对设备、材料—和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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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根据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可进行延—伸稽察核实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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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项目建【设成效、管理情况】和参建单《位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意:见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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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稽!察人员?应当及时记录稽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者重要—事实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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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稽】察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向被稽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
! 现场《稽察结束后应当与被!稽察单位及有关【部门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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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稽察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本级稽》察机构提《交,项目稽察报告稽察】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实施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和】建,议等
第!三十:四条 稽《。察结果采用印发稽】察报告或者》稽察意见、下—发稽察整改通知书、!通报:等文件形式通知项目!管理的有关地方【和部门并抄》送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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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应当按前条所述文】件,的要求?进行整改稽察机构应!当跟踪督促整改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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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稽?。察结束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稽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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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违反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给项目《建设造成《较大或严重》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有关》管理:部门违反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给项?目建设造成较大【或严重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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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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