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晋城市人民政】府 : : 二00八年【八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完善【廉租住房制》度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令第《1,6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 !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市、县(】市,、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物《。。。价、统计、国税、】地税、监察》、人行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 ,   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居委会或村委会应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居?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受》理、:初审、公示及申【请材料上报》等工作? 第二章 保【。障方式? :第四条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货!。币补:贴,是,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  实物配租是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第五】条 货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其中】一人:家庭15平方米二人!家庭30平方—米三人?。家庭45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含四人)《50:平方米货币补—贴额度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有住《房与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其》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等《分类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第六条? 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定 【 第三?。章 保障资金 【 第七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包括【     —(,。一)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全》。。部余额;   】 , (二)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   (《三)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四)!省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  :   (五)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   !  (?六)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     (七)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 (八)其他资金】 第八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收购、改建、新建!不得挪作他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 第四章 房屋建!设 第十条 【廉租住?房,来源包括   】  :(一)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按建:筑面积的《5%配建廉租住房】;     【(二)改造和修缮一!批,直管公房《。作为廉租住房;【     —。(三)社会捐赠【。的住房; —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保证供应 》 第十二条 配建】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用地?规,划、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后的移交或回购等事!项 第《十三条 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以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为主适当建设!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室内:水泥地面《内,墙面普?通涂料?户内:安装:木制:门入:户安装普通》防盗:门符合节能》标准的普《通窗户?普通卫生洁具水、电!、暖、气四表出户分!户计量 》第十四条《 廉租住《房,建设享受规定优【惠政策 》。第五章 申》请与审核 第【十五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籍:申请人需《取得当地城镇户籍时!间满:1年 ?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夫妻【离异满3年的单亲家!庭    — ,(,三)家庭《。可,支配收入符合—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   —  (?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申,请实物?配,。。租需是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无房?。家庭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孤寡老》人; ? ,。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 》。   ?  (三)无—劳动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    【 (四)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   》  :(五)?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十七条 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    】 (一?),扣除交?。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 —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交存部?分;  》   (三)—经,营性收入; 【    (》四)出租或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  (五)接—受继承、赠予的收】入利息收入》、有价证券分—。红及交易收入彩票中!奖收:入等;  —   (六)—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  —   (七)各种经!济补偿费;   !  (八)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     家庭可支!配收:入按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以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核定盖】。章,为准家庭成员—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核定加盖】单位公章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 !   ?  :税务、劳动保障【、工商?、民政、工会、【公安:等部门应配合做【好核定?收入的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   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的计算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需经专业—测,绘机构测量》核,准住房面积 【第十九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城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研究确《。定报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    《 (一)申请—。书、晋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     (二】)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三】)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要求两?地居委会(村—委会)均出具证明】。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住房证明; 【 ,   (四》)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家庭提!供收:入证明?;   》  (五《)其他证明》材料     相!关证件原件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校》对无:。误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由?收件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采取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 !。  :   (一)申请】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在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领取晋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如实?填,。写后向?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随》表提供本《办法第二十》条所述证件和资料】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示【7天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材料连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建设主管》部门     (!三):审核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  :   ?(四)公《示、建档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建立:档案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  :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  :有,关部:门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与享受货币补—贴的家庭签定—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建—设主管部门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办》理银行专户保障对】象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第二:十三条 对》已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货币补贴】。。的做:。到应保尽保 — 第二十《。四条 实物》配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一)由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廉租住房!。。房源   —  (?二)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实!行,轮候制度通》过摇号方式排—序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廉租住房房源情况】确定当年的实物【配租保障对象  !   (三》)申请家庭按排序】选择住?房选房时盲》人、下肢残疾者【、老人可优》先选购?低层住房《 :    《(四)?建设主管部门与实】物,。配,租保障对象》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开具入住!。通知书保障对象持入!住通知书到房—屋管理单位办理【入住手续并》按照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第?二十五?条 实物配租的【家庭排序摇号基本】步,骤 :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纪律、排序人!名单、廉《租住房房源情况及】计算机摇号》规则;?    》 (:二)由工作人员随机!。摇出排号顺序; ! ,   (三)公证部!门对整个摇号过【程和结果予以公【证;:     (四】)摇号?确定的顺序及—配租对象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选择!一种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第二!十七条 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 ,(四)租《赁期限廉租住房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租】赁期满应当对承【。租户资格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五【。)房屋维修责任承租!人有保证《房屋及?其设备完好并—合理使用的义务【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责任!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  》  :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 】  :。  (八《。)其他约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于每年?四月:主动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收】人、住?房、:人口变动情况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其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将审核情况张榜【公布并将结果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应当对保障》对,象的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重新《签订合同;经—审核保障对象—的情况发生变化的】要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经审核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取消廉?租住:房保障? 第三十》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廉租:住,房保障   【  :(一)?家庭收入已超—。过规定标准的—; : ,  :  (二)购—买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住房的;  !  :。 (三)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 廉?租住房只能用于【。申请家庭及其成员】自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     —(一:)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内居:住的;?   《  (四)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第三十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 ,第三十三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第三》。。十六条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补交!。以前:房租 第三十【七条 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由【物价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晋,。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晋—市政发〔2》004〕36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