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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晋城市】人民政府 》 二》00八年《八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廉租!住,房,制度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令第16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市、县》(市:、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物价:、统计、《国税:、地税、监察、【人行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   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居委会或》村委会?应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居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受理、初《。审、公?示及申请材》料,上报等工作》 , 第:二章 保障方式 !。。第四条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 货币补贴是—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     实—物配租是《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第—五条: 货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其中一人家》庭15?平方米二人》家庭30平方米三】人家庭45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含四人)50【平方米?货币补贴额度—。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有住房与》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其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等分类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第六!条, 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定? 第三章 保障】资金: :第七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包括  】   (一)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全部】。余额;     !(二)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     (三【)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 , , (四)《省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五)?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     (六)!。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   (七)—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八【)其他资金 第】。八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收购》、改建?。、新建?不得挪作《他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九条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 第—四章 房屋》建设 《第十条? 廉租住《房来源包括 【    (一)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按!建筑面积《的5%配建廉租住房!;     【(二)?改造和修缮》一批直管公房作为廉!租住房;《     (【三)社会捐赠—的住房; 》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保证】供应 第十二条】 配建廉租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用地规划、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后【的移交或《回购:等事项 第十三条!。 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以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为主适《当建设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室内水泥地面内墙面!普通涂料户》内安装木制门入【。户安装普《通防盗门符合节能标!准的普通窗户普通卫!生洁具水、电、【暖、气四表出户分户!计,量 第《。十四条 廉租住房建!设享受规定优—惠政策 第五章】 申:请与审核 》 第十五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籍申请人》。需取得当地》城,镇户籍时间满—。1年 《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夫妻离异】满3年的单》亲家庭 》。    (三)家】庭可支配收入符合】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   》  (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申请实物配【租,需是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无房》家庭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孤寡老人》;   》。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     (三!)无劳动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 ?     (—四,)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 》  : ,  (?。五)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十七条 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    ! (一)扣除交【。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交】存部:分,; :     (—。三)经营性收入【;,     (四)!。出租或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五)接《受继承、《赠予的收入利息收入!、,有,价证券分红及交【。易收入彩票中奖收入!等;:     (六)!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     (七!)各:种,经,济,补偿费; 》     (八)】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 ,   家庭可支配收!入按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以,。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核定盖】章为准家庭》成员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核定加盖单》位公章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 — ,    税务、劳】。动保障、工商、民】政,、工会、公安等部】门应配合做好核【定收入的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 ,。 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的计算《。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需经专业测绘机构!测,量核准住房面积【 第十九》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城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研究!。确定报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 ,   (一)申请】。。书、:晋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  【   (二》)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     》(三)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要求两地》居委会(村》委会)均出》具证明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住房证明; 】    《。(四)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家庭提【供,收入证明;  】 ,  (五《)其他证明材料 !    相关—证,件,原件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校对无误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由收件人签字盖章 ! ,第,二十:一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采取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     【(一)申请》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在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领取晋—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如实填写后向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随表提供《本办:法第二十条所—述证件和资》料    —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示7天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材料连?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建设主管》部门     】(,三)审核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四)公示、建档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建立档案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  :。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   有关部—门,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与享受货币】。补,贴的家庭《签定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建设主!。管部门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办理】银行:专户保障对象—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第二十三条 对已】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货币》。补贴:的,。做到应保尽保 】。。。第二十四条 —。实物:。配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一)由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廉租住房房源!     (二)!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实行轮候制【度通过摇号》方式排序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廉租住房房源情!况确定?当年的实物配租保障!对象     (!三)申请家庭按排序!选择住房选房时盲人!、下肢残《疾者、老《人可优先选购低层住!房    —。 (四)建设主【管部门与《实物配租保障—对象: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开具入】住,。通知书保《障对象持入住通知】书到:房屋管理单》位办理入住手续并】按照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第二十》五条 ?实物配租的》家庭排序摇号—基本步?骤 ?。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纪律?、排序人名》单、廉租住房房源】情况及计算机—摇号规则; —     (二)由!工作人员随》机摇出排号顺序;】  ?   (三)—公证部?门对整个摇号过程】和结果予以》公证; 《 ,    (》四)摇号确定的【顺序及配租对象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选》择,一种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第二》十七条 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    《 (四)《租,赁期限廉租住房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租赁期满应当对】承租户资格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 (五)房屋维修】责,任承租人有保证房】屋,。及,其设备完好并合【。理使:用的义?务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责,任  《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 :   ?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 【    (八)【其他约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于每年四》月主动?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收?人、住房、人—口变动情况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其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将审核情况!。张榜:。。公布并将结果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应当对》保障对象的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重?新签:订合同;经审—核保障对象的情况发!生变化的要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经审核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取消》廉租住房保》障,。 第三十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廉—租住房保《障   》  (一)》家庭收?入已超?过规定?标准的; —    《(二)购买》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住房的!; :    《 (三)《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 廉租住房!只能用于申请家【庭及:其成员自《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 —  :   ?(一)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内居住—的;    【 ,(,四)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 第三十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三!。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第三十六条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补交以《前房:租 第三十七【条 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由物【。价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晋】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晋市政】发,〔,。200?4〕36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