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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晋: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 晋市政发》〔2012〕—7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晋》。。城市范?围内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或以》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 ,  以?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国有企业】。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审计!机关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审》计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被审《。计单位收取费—用, 第四条》 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确】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项—目投资安《排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计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 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的重点 !。   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报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符合—以下条件的列入竣】工决:算,。审计计划  【 (一)按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工程!已竣工验收;— :。  (二)建—设单位?。已,审核编报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三)工程!、财务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第七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投资项目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的,开发区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前?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列入跟?踪审:计计划 》第八条? 未列入竣工决算和!跟踪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内部审》计或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其审】计结:果应当报送审计机】关并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核查和监督【审计:机关发现《或群众检《。。。。举,政府:投资项目有违法、重!大违规?事项的应《将,该政府投《资项目调整纳入审计!计划 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 ,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职责及《建设:单位管?理情况等;   !(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 (五)工程—质量情况《;   (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  (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  (八)环境【保护情况; 【  (九)农民工】。工资管理及支付情】。。况;   —(十)工程造价情】况;:   (十一【),投资绩效《情况:;  《 (:十二)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第十条 !审计机关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当更加》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绩效逐步做到所有】审计的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第十一条】 ,未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不能】超过:预算的80》%(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审计机关应】当在项目竣工后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财务决算】在三个月内做出竣工!决算审计 》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为被审计单位】在审计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审计的审计通】知书应当列明—跟踪审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第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一次》性,。向审计机关提—供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 (一)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收支相—关的资料、资产、电!子数:据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有关?的事:项;  》 (三)检》查政府部门指定【。的农民工《工资银行专用账【户,管理及其支付情【况;   (四)!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向金融《机构查询被审计单位!的各项存《款或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对其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五)?。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暂时】。封存的措施; 【  : (六)发现—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且制止》无效时通知财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相关:。的款项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已拨【付的款项;  】 (七)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 第十》七条 对《审计:发现的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等机关处理—;对不?属于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应当依法】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的事项》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办理—审计移送《事项时?应当按?规定移交相关证据材!料有关?部门收到《移送:处理书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协,查和信息共享的【协调沟通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  【 (一)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情况;  — ,(二)对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三)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建议:采取:措施的情况》; :   (《四,)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没】。。。有,整改或者没有完【全整改的事项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九条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监督管》。理协助?、配合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二十】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遇有相【关专业知识局限等】情况时可以聘请【符,合审计职业要求的外!。部人员参加审—计,项目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 :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实行公告制【度逐步?实现所有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都按程!序,全面、如《实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阻【碍审计?或者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由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社会中介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在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4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期满自行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