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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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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市?政发〔?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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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晋城市范!。围内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或《以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以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国有企业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审?计机关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审计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被审计《单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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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确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项目投资安排—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计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的重点
! 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报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符合以【下条:件的列入竣工决算】审计计划
【。 (一)《按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工程已竣工验收!;
《 (二)建设单【位已审核编报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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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财务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第七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投资项目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的开发区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前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列!入跟踪审《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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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未列【。入竣:。工决算和跟踪—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内?部审计或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其审计结果应】当报送审计机关并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核,查和监督《审计机关发现或群】。众检举政府》投资:项目有违法、重大】违规事项的》应将:该政府投资项—目调整纳《入审计计划
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职》责及建设单》位管理情况等—;
(—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 (五)工程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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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 (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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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环境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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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农民工【工,资管:理,及支付情《况;:
《(,十)工程造价情况】;
(十一】)投资?绩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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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审《计机关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当更加《。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绩效逐步】做,到所有审计的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第十一条 !未,。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不能超过预算—的80%(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审计】机关应?当在项目竣工后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财《务决算在三》个月内做出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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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为:被审计单位》在,审计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审计【的,审,计通知书应当列【。明跟:踪审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第!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一次性向《审计机?关提供?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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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 (一)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收支相关的资料、资!产,、电子数据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有,关的事?。项;
(三)!检查政府部门指【定的农民工工—资,银行:专用:账户管理及其支【付情况;
— (四)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向金融机》构查询?被审计单位的各【项存款或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对其!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五)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暂时封存的措】施;
(六】)发现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且制止无效时通】知财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相:关的款项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已拨付的【款项;?
? (:七,)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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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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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对审计发现的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等机关处!理;对不属于—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应【。当依法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的事项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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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审计移送事】项时应当按》规定移交相关—证,据,材,。料有关?部,门收到?移送处理书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协查和信!息共享的协调沟通】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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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
!(一)?。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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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三)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建议采】取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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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没有整改《或者没有《完,全整改的事项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九》条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监督:管理协助、配合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二十: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遇】有相:。关专业知识》局限等情《况时可以聘请符合】审计职?业要求的外部人【。员参加审计项目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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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实行公告【制度逐步实现—所有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都》按程序全面》、如实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阻碍审计》或者: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由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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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社:。会中介?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在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4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期【满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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