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晋!市政发〔201【2〕7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晋城市范【围内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或以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 以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国有企?业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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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审计机关!。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审计》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被审计单位【收取费?用
第四条 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确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项【目投资?安排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计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
?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的重点
!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报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符!。合以:。下条件的列入—竣工决?算审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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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工程已》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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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单位已审核—编,报,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三)工】程、财务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第七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投资项目》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的开发区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前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列入跟踪审计计】划
?第,八条 未列入竣工决!算和跟踪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内:部审:计或: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其,审计结果应当报【送,审计机关并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核查和监督》审计机关发》现或群众检举政府投!资项目有违》法、:重大违?规事项?。的应:将该政府投资项目调!整纳入审计》计划
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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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职责及建设单位管】理情况等;
】 (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五】)工程质量》情况;
》 (?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八)环境保护情】况,;
《 (九)农民工工资!管理及支付情况;
!
?(十)工《程造价情况》;
(十一】。)投资?绩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
第十条 审—计机关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当更加?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绩效—。逐步:做到:所有审?计的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第十《一条 未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不能超过预算!的,80%(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审计机关应当在!项目竣工后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财,务决算在三个月内做!出,竣工决算审计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为】被审计单位在—审计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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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审计:的审计通知书应【当列明?跟踪审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第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一,次性向?审计机?关提供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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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 (:一):。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收:支相关的《资料、资产》、电子数据》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
》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有:关的事项;》
《(三)检查政府部门!指定的?农民工工资银行专】用账:户管理?及其支?付情况;
(!四)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向金融【机构查询被审计单位!的各项存款或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对其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五)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暂时—封存的措施;
! (六)发现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且制止无》效时通知财》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相关的款项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已,拨付的款项;—
(七)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
第十七条 【对审计发现的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等机关处理;!对不属于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应当依法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的事项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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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审计移送事项时应当!按规定移交相关证据!。材料有关《部门收到移》送处理书《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协查和信息【共享的协调》。沟通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
(一)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情况!;
(—二)对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
?(三)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建议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没有整改!或者没有完全整改】。的,事项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九条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监督管理—协助:、,配合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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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遇有】。相关:专业知识局限等情况!时可以聘请符—。合审计职业要求【的外部人员参加审】。计项目?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实行公告制度!。逐步实现所有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都按程序全—面、如实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阻碍审计或者—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由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社!。会中介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在!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4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期满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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