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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晋市政!。。发〔:2012〕7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晋城?市范围内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或以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以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国:有企业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审计机关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审计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被审计》单位收取费用 【 第:四条 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确》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项目投】资安排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计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   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的重点   !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报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符:。合以下条件的列入竣!工决算审计计—划   》(一)按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工程已《竣工验收;》   (二)【建设:单位已审核编报【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  (三)工程、】财务: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第《七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投资—。项目: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的开发区《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前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列入跟踪审计计划! , 第八条 》未列入竣工决算和跟!踪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内部审计或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其!审计结果应当报送审!计,机关并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核查和监【督审计机关》发现或群众检举【政府投资《项目:有违:。法、:重,。大违规事项的—。应将该政府投—资项:目调整纳《入审计计划 — 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职责及建—设单位管理情况等】;   》。(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   (五)—工程质量情》。况,;  《 (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八)环境保护情【况;  》。 (:九)农民工工资【。管理及支付情况; !   (十)工【程造价情况; 】  (十一》)投资绩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第十条 —审计机关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当更加【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绩效】逐步做到所有—审计的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 第十一条 未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不能超过预算【的80%《(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审计机关应【当,。在项目?竣工后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财!。务决算在三个月【内做出?。竣工决算《审计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 —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为被审计—单,位,在,审计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审计的审《计通知书应当列【明跟踪审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 第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一次性》。向审计机关提供【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一)!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收支相关的资料、资!产、电子《数据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有关【的事项; —  (三)检查【政府部门指定—的,农民:工工资银行专用账】户管理及其支—付情况;   】(四)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向金融?机构查询被审计单位!的各项存《款或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对,其,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五)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暂?时封存?的措施;   】。(,六)发现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且制止无】效时通知财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相】关的款项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已!拨付的款项;  ! (七?。)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 第十七》条 对审《计发现的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等机关处理》;对不属于》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应当依法】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的事项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办—理审计移送事项【时应当按规》定移交相关证据材】料有关部门收—到移送处理书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协查和信!息共享的协调沟通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   —(一)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情况?;   (—。二)对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三)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建议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没有《整改或者《没有完全整改—。的事项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九条—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监督管理协助、配!合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二十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遇有相关!专业知识局限—等情况时可以聘请符!合审计职业》。要求的外部人—员参加审计项—目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 ,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实:行公告制《度逐步?实现所有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都按程序—全面:。、如实向社会公告 !。 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阻碍审计】或者: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由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社会中介《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在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时】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4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期满自行》。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