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工程项】目供热计量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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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建:〔2009〕41号!
市—区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建设单位、市—热,力公司
!为加强?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物供热能】。源消耗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就市区新建工程项目!供,热计量?设施的?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供热计【量设施验收进—入竣工?备案程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包括供热计量—设施:验收内容对》于热:计,量设施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没有:。安,。装或没有《。正确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建筑工程不》予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设单】位在安?装供热计量装置之前!应按:我市的规定与—供热单?位共同?确定供热计》量,主,要材:料后上报我》局
《三、:在本通知下发之前具!备,验收条件尚未经【过验收的工程—项目已安《装,。的供热设施不符合】供热计量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在接到】本通知后进行整改符!合规:定后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
《四、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我局提【出供热计量设施验收!申请我局将依据国家!、省、市《供热计?量方面?标准、?规定组织建设—单位、供热计量【设施施工单》位、市热力公司【。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五、工程—建设单位持》我,。局出具的项目供热】计量验?。。收合格证《明到市热力公司办】理热网接入手续对于!供热计量设施—。验收:不合格的《市热力公《司不予接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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