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