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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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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经市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梧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九日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家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国家?建设部令《。第135号)、【国家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令!第139号)—等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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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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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产《生、收?集、中转《、运输、倾倒、利】用、回填、消—纳,等处置建筑》垃圾:的活动适用》本暂行规定 —
? 根据本市!。建成区?的实际情况按—下列划定的市内交】通道路范围实施建筑!垃圾全密闭运—输
! 河:东区从云龙大桥【。桥头大?转盘至西江一、二、!三路、?桂江:一、二路、桂林路至!钱鉴路桂江二—桥东岸大《。转盘、白云路、阜民!。路、云盖路、石鼓】路;包括《大中:路、和平路、民【。主路、?南环路、《东,中,路、东正路》、文化路、建设路、!北环路、《桂北路、四坊—路、五坊路、九坊路!、,四,方井:路、小南路》、,南堤路、大南路、】南中路、居仁路、中!山路、?大东:上、下?路、大同路、冰泉东!、西路等《范围内的市》区交通道《路 :
河!西区从西堤一、二】、三路、西》江大桥北岸大转【盘至:。红岭路、德润—路,、新兴一、二、三路!、西环路、枣冲路】、富民一、二—、三:路至仙风山大转盘】。、,桂,江二桥桥头至富民防!洪堤:堤后路、《鸳,江路;包括工厂一】、二路?、新华路、日化路、!奥奇丽路、蝶山一】。、,二路、龙骨》路、:上、下三云路、大】学路、文澜路、【步埠路、太》和路等范围内的市】。区交通道路
! : 随着本市【建成区?的发展需重大调【整建筑?垃圾全密闭运输划】定范围的《。由市政?管理局重新划定【范围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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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政管理局负》责本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增挂【“梧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牌:子,具体:负责我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日常工作 !
【市建设与《规划、国土、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同配合】。做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 : 支持和《。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六条? 市政管《理局应当将城—市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纳《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订?。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城市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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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城市建筑垃】圾中转站由》市政:管理局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选址、申报其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规定城市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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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
: 有【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和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等机《械和设备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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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应当:。向市政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处置!数量、?运输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并提交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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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需用弃?土回填的单位—应向市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施工!工地回填弃土地【形图:和计划用量》报表 ?
— 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和个人申】请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需具备以】下条件? ,
《 (》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 : (二《)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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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政管理局【应在接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梧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和梧州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 ?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取得梧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后方【可处置;单位和个】人取得梧州》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后方!可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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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在—本市建成区划定范】围,内的所有《建,设施工工地、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必?须在:进出口处配置—洗车设备《。做到专人《清洗净车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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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在本市建成区划定】范围内?的建设施《工工地必须用实体】性,材料围场作业不得】在围场?以外场地堆放—。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在】建筑垃圾《清运期间应安排专人!清扫保?洁,。及时清除污染并【采取喷水等措—施防止粉尘》扬,。散
!。 第十五条 —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随车携《带处:。置核准文件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规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行按指定的场点进】。行消:纳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和!消纳: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遗:。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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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城市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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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居民【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倾倒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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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危险《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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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产生城?市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城市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运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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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禁止出租《、出借、涂》改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和: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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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
— 第二十》二条 市政管理局】。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超越法—定职权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 》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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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严格:遵守本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违反本暂行规定的】。由市政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 第二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的!有关:行,为涉及?建,设,与规划?、交通、公安、【工商、环《保等有?关,规定的?由市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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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由—梧州市市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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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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