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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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