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楼层!动力反应放》大系数
《
?
5.2.1【 :当电气设备》有支承结《构时:应充分考虑支承【结构的动力》放大作用地震影响】系数应?乘以支承结》构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
—
5.2《.,2 ?可将支承《结构与?。电气设备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抗震鉴定【
《
5.2.3 !对,安装在室外低—矮支架、室内底层或!洞内的?电气设备其支承结】构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的取值不【宜小于1.2
【
,
5.2【.4 室》内二、三层楼—板上的电《气设备建筑物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应取2.0安装在】更高楼?层上的电气设—备,建筑物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取值应?大于2?.,0也可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和电气设备地【震作用
】
5.2.5 】电,力变压器本体上的部!件(油枕《、散热器和瓷套管】等)动力反应放大系!数应取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