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7  屏、柜【、箱类设备》和组合电器》 —Ⅰ : ,一般规定 》。 4—.7.1  屏、】柜,、箱:类设备?和组:合电器应包括各【类开关柜、控—制屏:、保护屏《、配电箱、应急【电源或组合电器等 ! 》4.7.2》。  屏、柜、—箱类设备抗震鉴定时!应重点检查箱体结构!。及其安装方式— 》 4.7.3— , 屏、柜《、箱类设备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 Ⅱ》  抗震鉴定 【 4.7】.4  《屏、:柜、箱类《设备的抗《震,鉴定应满《足下列规《定 《 :     1  各!类,屏、柜、箱》的底部?应与基础固定;【    ! ,2  开关柜内【移出:式电气装置》应有锁住机构; 】  —   ?。3  开关柜和抽屉!柜的二次《电缆插头不应松动;! —    4 — 开关?柜和控制(》保护:),屏等上的继电器和】表计均?。应固定; 》 》。   ? 5  固定—式开:关柜中的油》浸式电压互感—器,应固定;《。 : 《    《6  控制(—保护)屏中的印刷电!路插件与插板不应】。松动; 】  :。 ,  7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成排【。的开关柜、配电【屏和控制(保护【。)屏之间应联—。结成整体在通—过建筑物《沉降缝或伸缩—缝处柜(屏)间【连接的硬母线应有】软连接 !4.7.5》 , 组合电器的—抗震鉴定应满足下列!规定 《 ?     1 【 组:合电:器应与基础固定【; 》  ? ,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组!合电器?。。不宜:安装在建筑物沉降】缝、伸缩缝》或抗震缝《处 Ⅲ ! 抗震?措施 《 《4.:7.6  各类【。屏、柜、箱不满足本!节抗:震鉴定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采取抗?震措:。施 —    《 1  《开关柜、《变流柜?、,控制(?保护)屏、直流屏及!其他应急电源—装置等的底部应采】用地脚螺栓固定【。在支承结构上—地脚螺栓数量—不应少于4个—。。应每角设置不少【于1个每台设备【长度大于1》。.0m时应增加螺栓!数量或按电》气设备制《造商:的要求做也可采【用柜:体底部?与支承结构焊接固定!方式焊点位置—。及数量应同》螺,栓固定方式每条焊缝!长度不?应小于40mm【焊脚高?度,不,应小于焊接件的【。厚度; 》    【 2 ?。 开关柜内移出式电!气装置?应安装锁住》机构;? , : ?    3》  开关柜和—。抽屉柜的二次—电缆插头应采用防松!。措施:; 》     4  !开关柜和控制(保护!)屏等上的继电器和!表计均应采用螺栓或!夹具固定; 】 ,     5 】 固定式开关柜【中的油?浸式电压互感器应】采用螺栓与底—盘固定; 】    》。 6  控》制(保护)》屏,中,的印刷电《路插:件与插板《应有防止松动的【。锁住设施; 】  《   7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成排》的开关柜、配电屏和!控制(保护)—屏之间应用螺栓在】设备重?心以上联结成整体在!通过建筑物》沉降缝或伸缩缝【。处柜(屏)》间连接的硬母线应】采用软连接》 4.】。7.7  》组合:电器不满足》本节抗震《鉴定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采取抗震》。措施 》   》  1  组合【电器底座应》通过地脚螺栓固定在!。基,础上; !。    2》。 ,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组合电—器不宜安装在建筑物!沉降:缝、伸缩缝或抗震缝!。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