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7:  屏?、柜、箱类》设备和组合电器【 : Ⅰ  一】般,规定 》 4《.7.1  屏【、柜、?箱类设备和组合电】器应包括各类开关】柜、控制屏、保护屏!、配电箱、》应急电源或》。。组合电器等 ! 4.7.—2  屏、柜、箱类!设备抗震鉴定时【应重点检查箱—体,结构及其安装—方式 》 : 4.7.3  屏!、柜、箱类设—备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Ⅱ 】 抗震鉴定 ! 4.《7.4  屏、【柜、:箱类:设备:的,抗震鉴定应满—足,下列规定《  【  : 1  各类屏、】柜、箱的《底部应?与基础?。固,定; 》   》  :2  开关柜—内移出式《电气装置应》有锁住机构;— ? ,     3【  开关柜》和,抽屉柜的二次电缆插!头不应松《动; —   《  4  开关柜和!控制(?保,护)屏?等上:的继电器和表计均】应固定; 】 :    5》  固定式》开关柜中的油浸式电!压互感?器应固?定,;,   】  6  控制(】保护)屏中》的印刷电《路插件与插》板不应松动;— ?。 :     》7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成排的开关柜、配!电屏和控《制(保?护)屏之间应—联结成?整体在通过》建筑物沉降缝或伸缩!缝,处柜(屏)间连【接的硬母线应有软】连接 【 4.7.5—  组合电器的抗震!。鉴定应满足下列规定! 》  :。   1  组合电!器应与基础》固定; — :   ?。 ,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组合电器不宜安装在!建筑物沉降缝、【伸缩缝?或抗震缝处 — ? , Ⅲ  抗震—。措施 — 4.7.6【。  各类屏、—柜,、箱不满足本节【抗,震鉴定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采—取抗震措施 】    — 1: , 开关柜、变流【柜、控?制(保护)屏、直流!屏,及其他应急电源装置!等的底部《应采用地脚螺—。栓固定?在支承结构》上地脚螺《栓数量不应少于4】个应每角设置—不少:于1个每台设备长度!大于1.《。0m:时应增加螺栓数量】或按电气《设备制造商的要求】做也可采用柜体底】部与支承结》。构焊接?固定方?式焊点位置及数量应!同,螺栓固定方式—每条焊?缝长:度不:应小于?40:mm:焊脚高度《不应小于《焊接件的厚》度; 《   —  2  开关柜内!移出式电气装置应安!装锁住?机构:; 》     3【  开关柜》和抽屉柜《的,二次:电缆插头应采—用防松措施》;  】   4  开关】柜和:控制(保护)屏等】上的继电器和表计】均应采用螺栓或夹】具固定; 】     —5  固定》式开关柜中》的油浸式《电压互感器应采用螺!栓与:底盘:固定; 》 ?     6  控!制(保护)》。屏中的印刷》电路插件与插板应】有,防止松动的》锁住设施; !    》 7: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成排【的开关柜《、配电屏和控制(保!护)屏之《间应用螺栓在设【备重心以上联结【成整体?在通过建筑》。物沉降缝《或伸缩缝处柜—(屏)间连》接的硬母线应—采用软连接 【 , ?4.7.7》  组?合电器不满足本节抗!震鉴:定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采取抗震措—施,。  【   1  组【合电:器底座?应通过?地脚螺栓固》定在基?础上;?   】。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组合电器》不宜安装在建筑物】沉降缝、伸缩缝或抗!震缝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