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0.1? , ,电,气设备?应按:以,下要:求分为重《要电气设《备和一般电气—设备:
【 1 重要电!气设备电压等级为】110k《V和220》kV或?向企业?的一级用电负荷供】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其!他在地震时必需保】障供电的电气—设备;
【
《 2? 一般电气—设备除1款外的电】。气设备
—
3.0.2】 电?气,设备在抗震鉴—定时其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设备本【身应无损坏电—瓷部件应无裂纹;
!
【 2 电气【连接应可靠》固定螺?栓应完好《螺母应无松动;
!
》 : ,3 设备与基础】或,支承结构《的连接应牢》固;
《
—。 4 焊—缝应:无裂:纹金属部件应无【严重锈蚀;
—
:
,。
? 5 —设备的支承构架和附!件,应无变形或损坏
】
?
3?.0:.3: 电气设备—所在地区遭受的地震!影响可采用下列【地震动参数表征【
:
《。。 1》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或抗震设防—。烈度;
】
? 2 《 特:征周期
》
3.0.】4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抗震设《。防烈度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
表》3.0.4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抗】震设防烈度》的对应关系
!
?
?
注g】为,重力加速度9—。。.8m/s2
【
》3.:。0.5 电力变压!器类:、三相垂直》布置电抗器和避雷】。器、断路器及瓷【套管等?电气设?备当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均应进—。行抗震验算
—
:
《 1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及以上地区;
】
》 2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及?0.15g地区且】电压等级为110k!V和220kV【;
【。 : 3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地区:且放置电气设备的】楼层或支《。架高度大于2.0】。m,
:。。
3.0【.6 下列—电气设备可不进行抗!震验算但应对固定方!式和本体《结构:进行抗?震鉴:定并采取《抗震措施
【
— 1 ? 电:力电容器组(柜)、!。蓄,电池组?(柜)、开》关柜、变流柜、控】制(保护)屏、直流!屏、应?急电源?装置和组合》电器及其《他电气设《备;
! ?2 放置》。电气设备的柜架等;!
! ,3 :。 本标准第》3.0.5条规【定以外的电气设备
!
3.0.!7 : 重要电气》设备应按本地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提高一《级,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并应按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地震作【用计算所采用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可不再提高抗【震措施的《要,求可适当提》高
》
3.《0.8 电气设备!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时:应采取抗《震措施或按本标准】附录A采取》。减,震措施
《
?
:3.0.《9 :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电气设备抗震验!算所采?用的许用应力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 1》 弹?性材:料可取?材料设计温度下许】用应:力的1?.,4倍但不应》大于材料《在设计?温度下屈服强度的】0.9倍;
—
!2 脆性材料【可取材料受拉强度设!计值的?1.:2倍或材料设计【温度下破《。坏应力值的0—.6倍
》
?
3.?。0.10 各类】电气设?备应可靠《地固定在基础、【支座或柜架上设备】的地脚螺栓或焊接强!度,应,满足:抗震设防要求
】
,
3《.0.11 —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及?以上地区高位布【置或多层布置的【。配电设备《宜改为低位》布置或?采取抗震措施—管形母线宜采用悬挂!。形式
》
3.0.【12 电气设备】引线和设备之间【的连接宜采用软导线!其长度应留有余量】当采用硬母线连接时!应加设伸缩接头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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