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勘察阶段划分原则
3.3.1 地热电站岩土工程勘察应分阶段进行,勘察阶段的划分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宜分为下列阶段勘察:
1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
2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
3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4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3.3.2 在下列情况下,可对勘察阶段进行调整:
1 扩建或改建地热电站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已有勘察资料的工作深度,确定是否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相应阶段的勘察或作必要的补充勘察。
2 当场地条件简单时,可简化或合并勘察阶段。
3.3.3 当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经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后仍难以详细查明或施工中发现新的岩土工程问题时,应进行施工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