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自行《招标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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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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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本市?工程施工自》行招标的《必须执行《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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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梧州市建设局委托!梧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以下简称市!招标站)负责—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备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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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市招标站备案未备!案的不得办理—工程施工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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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专门的】施,工招标工作小组; !
!(二) 《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着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及工程管理的联!系,我们:
》
具】体条件是
】
《(一) 土建—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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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工作:小组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当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2. 配备—有2人或2》人以:。上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定】标办法及评标—。能力的?初级职称《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经济—人员
【
《 (二?) :土,建投资在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 ?
》
, 1. 招标工作!小组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当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
—2. 配《备,有3:人以上(其中在职】的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经济】人员不小《于,1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定】标,办法:。及,评,标能:力的初级职称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经济人员—
》
》(三) 土建投资在!。4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 ?
》
1.》 招标工作小组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当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
【2. ?配备有?4人以上(其中【在职的?中,。级职称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技术》、经济人员不—小于2人并具有造价!工,程师1人以上)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定标【办法及评标》能力的初级职称【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经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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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土建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
《。 , 1.?招,标工:作小组?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当》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2.配备有5—人以上(其中—在职的?中级职称《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技术、经济人员不小!于3人并具》有造:价,。工程师?1人和高级工程【师1人以上》)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定标办法及评标【能力的?初级职?。称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经济人员 】
【 第六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向市招—标站备案时应报送】下列材?料
?。
《。 (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
【(,二) 本办法第【五,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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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
《。
: 第七《。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施工【招标
! 第八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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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的其招标结—果无效梧州市建【。。设局依据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者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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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办法由梧州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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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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