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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