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节 《 : 电
!
14.4》.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变电《。所位置应靠近负荷】中心减少配电级数缩!短供电?半径应选择低—损节能型变压器;】
【 2 —变压器的容》量、台数及运行方】式应根据负荷性质】确定;
《
!3 供配电系统】。设计宜采《用,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集中!补偿与就地》补,偿相结合《的无功补偿方式【企业计费侧最—大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
》 4 变压】。器的运行负》载率宜为75%【~85%;
】
:
5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减少:供电系统的高—次谐波保持》变压器三相电—流平衡
【。
14.》4.2 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合理选】择用:电设:备功率;
】
? 2 —。风机:、水泵、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宜采用变!频调速控制;—
!。 3 对于容量较!大、无调速要求的设!备宜用电机节电器】、进相机或电容就地!补偿:方式进行无功功率补!偿
【14.4.》3 ?照明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在满足照明质【量,和视觉效果的要求】下宜采用高光—效节能灯《具;
】 2 厂区!路灯照明宜设置【自动控制器条—件允许时可使用太】阳能路灯;
—
?
: , 3 —。疏散指?示灯、走廊灯等小照!度灯具可使用—节能型光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