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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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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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根据【建,厂地区气象条件、】总,图布置、《工艺和控制》要求、区域能源状况!及环境保护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2.1.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外气象计算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无?建厂地区的气象【资料时可采用周围】地理条件《相似地区的气—象资料?
12】.1.3 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有》防火排烟的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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