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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给 》 水《
【
10.2.1【 给水《系,统应分别设置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和【生活、?。消防给水系统—
—10.2.2 生!产、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生产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要求:确定;
【
? 2 》 冲洗汽车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 3 《 不可预见用水量可!按生产、生活总【用水量的15—%~30%计—。算
《
10.2.3! :设备冷却水的给【水,温度宜小于32℃】碳酸盐硬度宜控【制在80mg—/L~450—mg/L《。(以Ca《CO3计《)悬浮物宜小—于20mg/L【。pH值应为6.5~!8.5并应满足水】质,稳定的要求
】
10.2.】4 锅炉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的有关规【定
—
,10:.2.5 》 生产用水的—水压:应根:据生产要《求确定?车间进口的水压不宜!小于0.3MPa
!
1—。0.2.6 【给水水源选择—应根据水资源勘【察资料和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水资源《应可靠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的》用水量;
!
:。 2《 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应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 : 3 ?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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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应优》先,选用水质《不,需,净化处?。理或只需简易净【。化处理的水源;【
《。
5 】 有条件《时可与农业、水利】。、邻近城镇和工【业企:业协作综合》。利用水资《源;
! 6 》 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应安全、经济【。便于施工、管理和维!护
1】。。0.2?.7 地下水【的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水量—
10.!2.8 》采用管井《时应设置备用井备】用井数?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
1! :当发生事故》时仍能满足80【%的设计取水—。量;
《
【 2 备用井【不得少?于1口井
!
10.2.—9 取《用地表水时枯水期的!流量保证率》应为90%》~97%
》
《。
10.《2,.10 大型【厂取水泵站和取水构!筑物宜按《10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宜按95%》设计、97%校核】;中小型厂可按5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可按》90%设计、9【。5,。%校核
!10.2.》1,1 ?水源至工厂的输【水工程?应,根据地?形条件优先选用【重力输?。水输水管线宜设两条!当其中一《条输:水管线出《现,故障:时另:一,。条输水?管线应能保障80】%的设计输水量当】水源至工《厂,只设1条输》水管或多座水源井分!别以单管向工厂输水!时厂内应设置安【全储水池《或其他安全供水【的设施
》
?
10?。.2.12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保持水质》。、水量平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有》关规定
】
,10.2.13【 , 对水质要求—较高的铝粉液制【备,用水:、化验?用水:宜由生活给》水系统?供水
》
1《0.2.14—。 :同一个水泵》站,内宜选用同类型的水!。泵,每一组生《产给:水泵应?设有备用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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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5 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
1】0.:2.1?6,。 生活和消—防给水?系统宜设《置,水量调节储存—设施有条件时应【优先选用高位储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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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7【 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设置用水—计量器具《
10】.2.18 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给水系—。。统应与室外给—水系:统,协调一?致
【10.2《.19 《 生产?用水:设备的进口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要求《确,定
【1,。0.2.《20 建》筑物的引入管应设】置控制阀门用水设】备的管道最高部【位宜设置排气阀管道!最低处宜设置放水】阀
【10.2.21 !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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