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0.【2 :。 给    —水 ? 1【0.2.《。1  给水系统【应分别设置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和】生活:、消防给水》系统 ?。 ? 10.2.2】  生产、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生产《。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要求—确定; 》 , ?    2  【冲洗汽车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 :   ? 3  《不可预见用水—量可按生产、生活】。总用水量的》。15%~30—。%计算? ?。 : 10?.,2.3  设备【冷却水的《给水:温度宜小《于32℃碳》酸盐硬度宜》控制在80mg/L!~450mg/L(!以CaCO3—计,。),悬浮物宜《。小,。于20?mg/?L,pH值应为6—.5:。~8.5并应满【足水质稳定》的要求 — ?。10.2.》。。4,  锅炉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的有关规定 ! , 10—.2.5《  生产《用水的水压应根据生!产要求确定车间【进口的水压不宜小于!0.3?MPa — 10.—2.6  给水水】源选:择应根据水资源勘察!资料和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资源应可靠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的,用水量; 》 ?     2  !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应》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 :  《   3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 ?     【4  应《优先选用水质—不需净化处理或只】。需简易净《化处理的《水源; 【     5【 ,。 有条?件,时可与农业、水利、!邻,。近城镇和《工业:企业协作综合利【用水资?源; —     6 】 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应?安全、经济》便于施工《、管理和维护— 《。 10《.2.7  地【下,水的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水量 — , 10—.2.8 》 ,采用管井时应设置备!。。用井备用《井数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 , ?    1  当】发生:事故:时仍能满足80【%的设计取水量;】。 : 《    《。2  备用井不【得少于?1口井 — 10.—2.9?  :取用地表水时—枯水期的《。流量保?证率应?为90%~9—7,% : 1—0.2.10  】大型厂?。取水泵站和取水构】筑物:宜,按10?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宜按《95%设计、97】%校核;中小型【厂可按5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可按9?0%设计、》95%?校核 ? , : 10.2—.11  水源至】工厂:的输水工程应根【据地形条件优先选用!重力:输,。。。水输水管线宜—设两:条当其中一条—输水:管线出现故障时另一!条输水管《。线应能保障80%的!。设计输水量当水源】至工厂?只设1条输水管或多!座水源井分别以单】管向工厂输水时厂内!应设置安全储水池或!其他安全供水的【设施 》 10.—2.12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保持水质、水量平!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有关规定 】 10.【2.13 》 对水质《要,。求较高的铝粉液制】备用水、化验—用水宜由生活给水系!统供水 》 《10:.2:.14  同一个水!泵站内宜选用同【类型的水泵每一组生!产给:水泵应设有备用泵】 : 10.【2.15《  :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 , 10【.2.16 — 生:活和消防给》水,系统宜设置水量【调节储存设》施有条件时》应,优先选?用高位储《水池 【 10.2.—17  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设置用水计量】器具 — 10.》2.18  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给水系统!应与室外给水—系统协调一》致 — 10.2.19】  生产用水—设备的进口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要求确定 ! 10.2.20】  建筑物的引入】管,应设置控制阀门用水!设备的管道最—高部位宜设置排气阀!管道:最低处宜设》置放水阀 — 《10.2.》21  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