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8》.6  照  【  明? 【 8.?6.1 《 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工作面上照度值应】根据工段性质—、设备?特性等条件确—定且应?满足规定值;— 》     2—  生产线的照明方!式应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装设局部【照明:; 》     3 】 ,照,明供电线路》应安全、可靠—并应:远离热源; 】 ?    4》  生产《车间宜采用》混,光照明 【 8?.6.2  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车间内!和车:间外照明的》最低照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 ,    【 2:  本规范附录【C未包括《的可根据相似场所】的照度值确定; !   —  3  计算【照,度值时应计入—补偿系数《; 《 :。 ,   ? 4  中》。控室、高低》压电气室《、化验室、》办公室及需要有较高!照度环境的车间照明!设计在满足》照度要求的同时【宜符合统《一眩光值《及一:般显色指数的要求】。 8.】6.3  灯—具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灯具种类【宜根据环境条件、被!照面配?光,要求及灯具效率等】确定; !    《2  静停室、【。蒸养工段、水泵【房等场?所宜选用防水、【防尘灯具; 】     3 ! 层高超过7m【的,建,筑应采用深罩—型工厂灯 【 ?8,.6.4  —照明供电《回路的分组》及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使用小功】率光:源,的室:。内照明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照明灯具不》宜超过25个 】    【 2  车间—。内的照明宜》。。在,照明配电《箱,上集中分《。区控制生活区、【控制室、门灯等【宜,分散控制《道路照明宜自动控】制 8】。.6.5  厂区】内主要采用T—N-C的低压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应局部采用T—N,-C-S系统—并应设?置,专用PE线 — 8.6.!6  照明配电箱的!。插座回路应装设【漏电保护器PE【线的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等PE线一端应【与插座的《接地孔相接另一【端应与照明配电箱】接地PE母线相接插!座回路的N线—不得与?其,他回路的N线—共,用 : 8.【6.7  厂—区道路照明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照明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方式敷设!。;   !  2  各回路应!设保护装置每个【照明器宜单独设置】熔断器保护》; 》 ,    《 3 ? 照明线路三相负荷!应分配?均衡最?大与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