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照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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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工作面!上照度值应根据【工段性质、设—备特性等条》。件,确定且应满》足规定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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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产线的照明—方式应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装设局!部照明;
】
》 3 《照明供电《线路应安全》、可靠并应远离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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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生产车?间宜采用混光照明
!。
8—.6.2 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车间《。内和车间外照明【的最低照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 , 2: 本规《范附录?C未包括的可根【据相似场所的照度值!确定;
! 3》 :计算照度《值时应计入》补偿:系数;
【
: 4 【。中控室、高低压电】气室、化验》室、办公室及需要有!较高照度环境的【车,间照明设计在满足照!。度要求的同时宜符合!统一眩光值及—一般显色指数—的要求
《
8—.6.?3 灯具》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灯具种类!。宜,根据环境条件—、被照?面配光?要求及灯《。具效率等确》定;
《
《 2 静】停,室、蒸养《工段、水泵房—等场所宜选》用防水、《防,尘,灯具;
! , 3 层【高超:过,7m的建筑》应采用深罩型—工,厂灯
《
:
,
8.6.4 【 照明供电回路的】分组及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使用》小功率?光源的室《内照:明线路每《一单相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照明》灯具不宜超过—2,5个
》
,
2 】 ,车间内的照明宜在照!明配电?箱上集中《分区控制生》活区、控制》室,、门灯等宜分散控】制道路照明宜自动控!制,
8【.6:。.5 厂区内【主要采?用TN-C的—低压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应局部!采用TN-》C-S系统并应【设置专用《PE线
!。8.6.6 【照明配电箱的插座回!路应装设漏》电保护?器,PE线的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等?P,E线一端应与插座的!接地孔相接另—一,端应:与照明?配电箱?接地PE《母线相接插座回路的!N线不得与》其他回?路的N线共用—
:
8.6【。.7 《。厂区道?路照明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照明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方—式敷设;
》。
:。
:
《 2 各回路【应设保护装置—每个:照明器?宜单独设置》熔,断器保?护;:
《
—3 : ,照明线?路三相负荷应分配】均衡最大与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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