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8.2 供 】 配: 电
《
?
:
8.2.1 】。 供电?电源应根据工厂【规模、供电距离、工!厂发展规划和当地电!网现状等《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供《电系统?应简单?可靠同一电》压供电系统的变【配电级数《不宜多于两级;【
— 2 【高、:低压配电宜采—用放射?式为主;
】
《 3 供电系】统,不能保证连》续工作?时应采用《一路工作《。电源和一路备用【电源的供《电方:案备用电源应配【备应急用柴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容量可根—据生产线料浆储罐】、切割机、》吊运设?备,的装机容《量确定
!8.2.2》 供电电压宜采】用10kV供电电压!或根据当地供—电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供电电压—
》
8:.2.3 》 无功功率》补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工:厂功率因数应满【足所:在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
!2, 无功功率补偿】应采用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集中补偿与就】地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
》 : 3 ? 低压无功》功率补偿应采用【自动补偿;
—
?
—4, 无功功率补偿装!置载流部分的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