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湘潭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 :。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重点工程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潭政发〔》20: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及驻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    《 湘潭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为规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年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名单、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湘潭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承担?市人民政府》管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工,作     【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各自】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与》示范区管《委会: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本行业、【。本地区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书面申请经湘!潭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和市发改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    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名单 《 第五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投资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负责 第六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其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由项目法人【依法招标 —第七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和【实施及保修三—阶段实行相应监【理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和:项目法人《。合同约定组织和督促!。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督促落实【各环节?的投资?控制、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等内】容和目标《。 第八《条 :重点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不:得违法违规将—建设工程项目分开发!包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     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九条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有关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责承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责任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不,得转包所承揽—的工:程项目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实施?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并附具体《分包方案;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的不得分包 第!十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严格执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档发〔20!06〕2《号)的有关规—定,对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对涉及?。市政: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排水、供《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建设档案【应及时?移交给档案部—门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国家财政性】投资为主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批准》的工程?概算:不得擅自突》破 第《十,二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征收土地和拆迁的依!法依:规征收?土地和拆迁依法予】以,。补偿:安置项目《法人应当保证补【偿,。、安置费用及时足】额到:位 第十》三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各方应当《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工期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维护施工》。现,场秩:序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市级领导!联点制度和市政【府领:导分管负责制—度 :     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主管责《任制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归属的市直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与示范】区管委会为项目【主管责任单位 【。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市级联点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项!目主:管责任单位负有调】度、协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责任 第十五条! 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治安保—卫制度?市公安部《门,为市重点工程项【目的治安保卫责任】单位要依法》打击破坏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要有年度】安排责任要层层落实!明,确责任派出所和【具体负责人治—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周边环境】维护责任制度项目】建,设工:地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与?示范:。区,。。管,委会: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重》点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工作 ? 第十七条 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依—法办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不得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 第十八【条 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规划—、,。报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确!保项目用地及时审批!。。到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拆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全力协助确》保按期征《拆到位 《 第十?。九条 电力、交通】运输、电信、供【水、供气《等,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优先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需要! 第?二,十条 湘潭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督查全面!掌握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影响!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实际问题 】。第二十一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与示范区管委【会,。。应当认真执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重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所!承担的?管理工作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对在重点工程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项目单位可提取】。责,任目标奖《具体办法参照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重点工程建设中!违反: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法》干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     【(,二)收受、索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方—。、项目法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财物或者【。其它非法利益的【;     【(三)截留》、挪用、克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经费的;  】   (四》)拒绝、《借故:拖延办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或者建设》各方:乱收费、乱罚—款或者摊派的; !   ? (五)参与—、组:织、纵容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敲诈、阻》。工行为的; 【。    (》六)其它严重妨害重!。点工程?建设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1998〕1【9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