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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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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重点工【。程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潭政发》〔2:0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及驻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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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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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年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名单—、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湘潭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承担市人》民政府?管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工作—。
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各《自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与示范区管》委会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本行业、!本地区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书—面申请经湘潭—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和市发改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 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名:单
第《五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投资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负责【
第六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其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由项》。目法人依法》招标
第七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和!。实施及保修三阶段】实行相应监理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和项目法人合同约】定组织和督》促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督促落《。。实各环?节的投资控制、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等内【容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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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重点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不得《违法违规将》建设工程《项目分开发包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
【 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九【条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有关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责承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责!任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不得转包所承揽!的工程项目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实!施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并附具体分包方】案;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的不得!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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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严格执《。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档:。发〔200》6〕2号)的有关规!。定对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 ? 对涉及市政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排,水、供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建!设档案应及时移【交给档案部门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国家】财政性投资为—主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批准《的工:程概算不得擅—自突破
第十二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征《收土地和拆迁—的依法依《规征收土地和拆迁依!法予以?补偿:安置项目法人应【。当保证补偿》。、安置费用及时足额!到位
第十—三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各方—应当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工期: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维【护施工现场秩序【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市级领导联点制】度和市政府领导【。分,管负责制度
! 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主管责】任制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归,属的市直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与示范—区管委会为项—目主管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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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市级联【点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项目主管责任单!位负有调度、协【。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责任—
第十五条 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治【安保:卫制度市公安部门】为市重点《工程项目的治安保卫!责任:单位要?依法:打击破?坏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要有年度】安排责?任,要层:层落实明确责—任派出所《和具体负责人治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周边环境维—护责任制度项—目建设工地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与示范区管委会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重点工程建》设环境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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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依法办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不得》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
第十八】条 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规划、报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确保项目用—。地及时审《批到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拆】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全力:协,助确保按期征拆到位!
第十九条— 电:力、交通运输、【电信、供水、供【气等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优先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需要
第二十条 !湘潭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督查全】。面掌握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影响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实际问题
第【二十一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与示范区管委!会应当认真执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重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所承担的管理工【作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对在【。重点工程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项目单位可提【取责任目标奖具体办!法参照?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重点工程》建设中违反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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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法干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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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受《。、索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方、—项目法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财物或者其—它,非法利益《的;:
? (三》)截留、挪》用、克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经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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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拒绝、借故拖】延办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或者】建设各方乱收费、乱!罚款或者摊派的【;
【(五)参《与、组织、》纵容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敲诈、阻!工行为的;
【 ? (六)其它—严重妨害重》点工程?建设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19》。98〕1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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